今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和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21个市(州)人民政府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通过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讲实效、重方法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为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实效性,省政府在出台工作方案前,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环境保护部有关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充分征询省发改、经信、公安、住建、工商等25个省级部门及21个市(州)政府的意见,累计收到反馈意见建议76条,采纳有效建议42条,提升了检查方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实用性。在汇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省政府工作方案印发后,以《华西都市报》、新浪网为代表的主流媒体纷纷在重要版面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宣传,从不同的侧面宣传报道本次大检查工作的重点、目的及意义,为全省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确保环保大检查落到实处,我省专门为18项重点检查内容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做到方向明确,任务清晰。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为扎实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开展督查督办,省环境保护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184号),要求各地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进一步明确报送的具体内容和时限。同时,省环境保护厅将环境保护大检查与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相结合,制定《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地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有选择性、针对性地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为进一步强调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我省要求各地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工作,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检查过程中一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四川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发现违纪行为,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以严的纪律保障“铁腕治污”,确保环保大检查活动从严从实开展。(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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