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11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猎捕珍贵濒危野生鹰 被告一审最高判十年

[复制链接]

196

主题

199

稿子

110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10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23 10:0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猎捕珍贵濒危野生鹰 被告一审最高判十年

本报讯(吴万相 金召武 周礼鹏 )周泽均、程新烈等六人非法猎捕鵟和红隼38只,经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15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泽均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程新烈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李某、程新烈等六人都是重庆人,在了解到七星关区的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后,打算到七星关区捕鹰带回重庆以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出售。1月23日,六人在未办理猎捕证的情况下来到七星关区,先后在田坝镇、海子街镇、八寨坪镇等地非法猎捕鹰、“麻鹞子”38只。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鉴定为普通鵟和红隼,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今年3月5日,周泽均、程新烈等六人被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以附条件批准逮捕,并于5月1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以上判决。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 吴万相 13765857354


7 _3 C) \; D% ^& M$ R. ]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6-27 01:05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38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