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15岁少女贱卖家中贵重物品换新手机,总价值13万的手表、包包等奢侈品,仅卖9300元,家长发现后质疑奢侈品回收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孩子家长丁女士告诉记者,46200元购买卡地亚手表,被以2000元的低价回收;29500元买的迪奥包包,被以1500元回收;12500元购买浪琴手表,被以850元回收。对此,丁女士表示震惊与愤怒,“对于对方是否是未成年人,没有进行审核把关。”记者联系到该回收平台,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的。”
这笔交易有效吗?谁该承担主要责任此事曝光后,迅速引发全网热议,有人谴责少女不懂事、挥霍父母的血汗钱,也有人指责平台审核失职,给未成年人可乘之机,还有人反思家庭教育的缺失。而最关键的问题是,这笔交易到底有效?丁女士能否追回自己的损失? 从法律层面来说,15岁的少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或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很明显,变卖价值13万元的奢侈品,远远超出了一名15岁少女的认知范围和行为能力,而丁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明确拒绝追认这笔交易,因此,这笔交易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按照法律规定,回收平台应当返还丁女士的奢侈品;若物品已被转售、毁损,无法原物返还,则应当按市场价值进行折价补偿。除此之外,回收平台作为专业的二手交易机构,负有严格的身份审核义务,根据《旧货业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旧货经营者应当登记出售旧货的个人的居民身份证,严格查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可涉事平台不仅没有核实少女的真实年龄,还默许其冒用他人身份证完成交易,甚至可能存在诱导行为,同时,以9300元回收价值13万的奢侈品,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涉嫌利用未成年人认知不足牟利,存在重大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此事也离不开家庭教育的缺失。少女之所以会为了一部手机,不惜贱卖家中贵重物品,一方面是攀比心理作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她对金钱没有正确的认知,缺乏敬畏之心,这背后,与家长过度注重物质给予、忽视财商教育和价值观培养密不可分。同时,丁女士在家庭财产管理上也存在漏洞,未能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给了女儿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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