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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江日报(武汉) . ^. \0 y3 F Q- x, K! `" b
本报讯 男子用捡到的“撞脸”身份证购买火车票欲上火车,却被民警带走铐住,原来证件主人竟是在逃嫌犯。5 s% [9 S% l# e7 O
25日中午12时许,武铁民警陈安建在恩施火车站检票拦下一名年轻男子。* V! Y% R. m; ]: w
“请出示身份证。”该男掏出身份证递上。“陈某某?出生年月日?”男子准确背出证件上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后四位数?”“号码太长记不住。”陈安建盯着该男的脸和身份证上的照片辨认良久,后带着他回到派出所。: r) u+ o/ j( i9 F) M, u
陈安建在派出所内详细查询陈某某的身份证信息后,又回到男子身旁:“这个身份证上的人,真的是你本人?”“你眼睛有问题啊,是不是我本人你看不出来?这一看就是我嘛!还当警察!”陈安建掏出手铐,一把铐住此男。
; N ^% d% L0 H' h1 I' ?; z“为什么铐我?!”“陈某某,你因为涉嫌强奸已经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该男一下傻眼,赶紧大叫:“我不是陈某某!”1 |( |; v' }- o" w$ L _$ I6 C
被铐住的男子惊慌中赶紧吐露原委:他自称姓余,30岁,恩施人,月初自己的身份证不见了,正发愁时他捡到一张28岁河北男陈某某的身份证。令他意外的是,陈某某身份证照片与自己十分相似,他将捡到的证件给朋友看,朋友甚至以为是他用自己的照片办的假证。前日他需去荆州,因自己的身份证仍未补办,便带着侥幸心理用陈某某身份证买了一张恩施至荆州的火车票,试图蒙混上车。
' Y# p0 x. D. ]1 k d! E说完来龙去脉的余某苦苦哀求:“警官,我叫余某,真的不是陈某某啊,我不是强奸犯啊!”民警反复盘查,经确认他的真实身份是恩施籍余某,排除了在逃嫌疑人身份。但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余某昨日仍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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