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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户外组织负责人救援脱队队员遇难,律师:脱队者应进行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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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1月17日,陕西西安某户外俱乐部组织多人在周至县秦岭翠峰山徒步时,一名女队员脱离队伍自行穿越摔入山谷受伤,随后获救,但从西安赶来救援的该俱乐部负责人孟某某却不幸遇难。26日,多位西安户外圈人士告诉记者,孟某某在当地户外圈很有名气,平时带队责任心强,对其离世感到非常惋惜和痛心。对脱队队员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问题,有律师表示,应承担部分责任,进行适当补偿。 救援人员找到被困的脱队队员。图据西安消防,孟某某的社交账号在1月12日、15日、17日中午发布了徒步和山上雪景的视频,众多网友在评论区发文追忆。另外,这两天不少西安户外圈人士都发文悼念他,于先生(化名)就是其中之一。26日上午,他告诉记者,1月11日自己才和孟某某去登山,没想到仅一周就发生了意外。“我和他一起爬过几次山,他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很幽默、热情、乐于助人。队友爬不动,他会鼓励对方,陪着大家。”
据极目新闻报道,当地官方人士表示,孟某某是涉事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得知该女子坠崖后,自行上山救人。
“24日上午,听团友说孟队可能发生意外,以为是谣言没有在意,晚上看到发出了公告,说17日有两人在翠峰山坠崖,25日出了公告。”于先生说,“户外徒步登山方面,他经验非常成熟,走过很多地方,没想到这次(救人),感性大于理性出了意外,太可惜了。每个认识他的朋友,都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是真的。” 翠峰山。孟某某所在户外俱乐部工作人员介绍,孟某某是公司创始人、首席登山领队,足迹遍布藏东南知名线路,曾经连攀四姑娘山大峰二峰,还担任马拉松跑团教练,常年带队走秦岭山脉经典线。
26日记者联系孟某某的亲属,但未得到回应。一位自称孟某某亲属的人在相关网帖的评论区发言称:“感谢大家对于他的认可,也感谢所有认识他的人。他的善良和担当,让参与过他组织的爬山活动的朋友很认可他在驴友圈的口碑,也请大家不要再让此次事情再发酵了,人走了,我们全家人都无法接受和难受。希望大家记住他,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
活动中擅自脱队导致孟某某搜救时遇难,这名脱队队员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女队员违反活动安全约定擅自脱队,本身存在过错。其脱队失联行为与孟某某的寻找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而孟某某作为活动负责人具有安全保障义务, 只身前往救援对死亡结果发生也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付建认为,脱队队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脱队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孟某某救助对方属于见义勇为,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脱队队员作为受益者应当对孟某某进行适当补偿,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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