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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耍流氓、耍无赖,捆绑消费、强制消费,老百姓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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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U6 k, b9 O* \' d% Y
- v6 \* U& Q% Y& w8 g- O, ~+ W在中国电信营业厅进行手机号过户时,工作人员在未进行告知,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我已使用8年有余的手机号增加了靓号协议、产生了靓号标识和每月200元低消,且有效期为10年;进行多次、多渠道沟通,中国电信拒不承认错误、拒不纠正,对提出的“办理业务时未尽到告知义务”的质疑,拒不回答,敷衍了事,侵犯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强行捆绑消息、强制消费!, h, F# S( n7 b# {8 u1 K: n2 d
我名下有一个归属地为中国电信南充分公司的手机号码18111021122,已使用八年有余,这八年多时间中也到电信营业厅去办理过业务,但从没有听说过该号码是靓号、有靓号协议、也没有听说过有最低消费,甚至办理该号码时也没有说该号码是靓号、有靓号协议、有最低消费。& E4 w; c: i7 i* D5 m" b
现因本人长期在外地工作,而手机号码却是家人长期在南充使用,有时办理业务时需要我本人从外地回来办理,而且现在某些情况下手机号需要使用者实名认证,很不方便,所以就决定把该号码过户给我妻子,这样需要办理业务时也方便。: v1 A4 W0 X' \0 X) O
所以我与妻子于2025年12月31日12时30分左右去中国电信南充市潆溪营业厅办理过户业务;办理业务时,业务员看到号码时提醒说该号码可能是靓号,如果是靓号的话,就无法办理过户;我当时就回复业务员说:该号码应该不是靓号,因为当时办理该号码时和在这8年多的使用期间,多次去营业厅办理业务均未有工作人员说过该号码是靓号,所以让业务人员尝试一下过户,能过户就过,如果确实是靓号无法过户就算了。但在办理过户时,业务员却顺利完成了过户,然后我们就离开了营业厅。9 Q2 Y* s* x/ s+ m) A  c* u% Y
但当我离开营业厅后,手机收到了业务办理短信,提示号码产生了靓号协议,并存在200元每月的最低消费,有效期为10年;因为当时我已经开车离开,随即我就拨打了中国电信10000号进行确认,以为是他们搞错了,并进行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因为该号码之前没有靓号标识、没有靓号协议、也没有最低消费限制,2025年12月套餐为39元,且营业厅业务员办理过户时说过,如果有靓号协议就无法办理过户,现在正常办理了过户,说明该号码之前确实没有靓号协议,现在是过户后产生了靓号协议和最低消费;而整个办理过程中,业务人员从未提醒说“过完户后会有靓号标识、会产生靓号协议和200元每月的最低消费”,因为如果业务人员办理时提醒我,那么我就可以选择是否过户,我有选择权,而当时业务人员并未提醒,就直接进行了过户,从而导致了该事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业务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号码标识为靓号、产生了靓号协议和200元每月的最低消费,且有效期为10年;所以我认为,在中国电信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情况下产生的后果,并不应该由我们消费者来承担,中国电信应积极主动的纠正错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所以希望他们取消该号码的靓号标识、取消靓号协议、取消最低消费限制;并且我当时就向10000申明,若当日(2025年12月31日)无法处理完成,下个月(2026年1月1日)起产生的任何费用我将不会承担。
: E5 s, Y& p2 h& D& V但在多次与10000号沟通后,10000号客服人员让回办理营业厅处理,无奈只能又开车回办理营业厅处理,但办理营业厅却说他们处理不了,让我去南充市人民中路集团旗舰营业厅处理,然后我又从潆溪开了1个多小时车(当时正值元旦放假,又是下班高峰期,还下着雨)去集团旗舰营业厅处理;但去了之后集团旗舰营业厅又说她们处理不了,让还是回办理营业厅处理;然后我又立即联系办理营业厅(当时已经晚上七点过了,营业厅已经下班了),办理营业厅说他们先商量一下看怎么处理,然后当天就没有下文了。因为放假,我也就直接回南部老家了。
7 E+ W/ }; [4 w% _2 G! D& U9 q2026年1月1日上午,办理营业厅业务员来电说,他们内部沟通好了,让直接去人民中路集团旗舰营业厅处理就行了,然后下午我与我老婆又从南部老家开了一个多小时车,去人民中路集团旗舰营业厅,但过去后工作人员仍然说他们无法处理,让我回办理营业厅处理,随即我又与办理营业厅联系,然后办理营业厅就让等消息,也没说给不给处理,怎么处理,然后就没下文了。3 N0 w' j2 d+ `) R  u- A
这期间我打电话与办理营业厅、10000号、10005号沟通过很多次,也打过12345,但最终还是转到了10000号,最后均表示不予处理,且表示他们是按电信业务规定办理的,从不承认他们办理过程中的失误;当我提及该问题是因为工作人员过错,在办理过程中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导致的问题时,他们却闭口不提,只是一遍遍重复说:办理过程符合电信业务办理规定。难道电信业务办理规定就是不能对客户告知业务风险、故意隐瞒、强制消费吗?为何明明是你们的工作失误,却要让客户来买单?难道中国电信现在已经沦落到需要以捆绑消、强制消费来坑钱了吗?中国电信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作为央企,居然还如此耍流氓、耍无赖,太无耻了!别家是靠服务、靠福利留客户,而你们却是靠如此卑劣无耻的手段捆绑客户、强制消费。中国电信,你们的脸呢?你们这吃像太难看了!6 z' ~) _; m/ Z( E8 J)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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