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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平乐县委副书记陶捌旺在拟任县市区正处级领导的公示期内,因年龄记录前后矛盾陷入舆论漩涡,引发公众对选人用人公平性的热议。 一会1972年出生,一会1975年出生;一会53岁,一会50岁,桂林平乐县委副书记陶捌旺的年龄成了一个谜。 11月24日,桂林市组织部在《桂林日报》发布的任职公示显示,陶捌旺出生于1972年8月。但细心网友发现,2017年、2021年其两次任前公示中,出生年份均为1975年9月。 短短七八年间,陶捌旺的年龄跌了3岁,让干部年龄这一本该严肃的个人信息变得扑朔迷离。 值得注意的是,陶捌旺除年龄出现问题后外,陶捌旺的学历信息在此次公示中也出现了可疑变化。
2015年、2021年陶捌旺的两次提拔公示中,其学历均显示为“在职研究生”,而此次公示却变更为“中央党校大学”,前后不一的差异同样让人难以理解。 据了解,陶捌旺是有纪委干部出身的背景。作为纪律的践行者与守护者,理应熟知以身作则、严守规矩的纪律规定,如今,在他的任前公示中,却出现了如此明显的年龄矛盾,无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暴露出的都是桂林市干部档案管理或个人申报中的严重疏漏。 个人档案上的出生年月如同一面镜子,照出的不仅是干部的个体诚信,更是组织纪律的严肃性。陶捌旺年龄在不同任前公示中悄然“增长”或减少了三岁。当地群众提出质疑后,有记者致电桂林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竟然表示“暂不清楚此情况”。 这种回应让人不禁疑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为何如此儿戏? 近年来,干部年龄造假问题屡见不鲜。原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实际出生于1954年2月,为在职务晋升中获得年龄优势,长期将出生日期填报为1955年2月。 更甚者,四川唐家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黄桢富两次修改年龄,使自已整整小了8岁。黄桢富在首次居民身份证编码登记时,将出生日期由1965年6月登记为1969年6月;2007年,为谋求职务升迁,又将出生日期变更为1973年6月。
年龄造假现象在违纪违法干部从政早期尤为突出。海南省白沙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邢诒仪为在选拔乡镇干部时获得优势,指使下属出具假证明,把出生日期从1966年1月篡改为1970年11月,一下子“年轻了”近5岁。 干部年龄造假背后,藏着复杂的动机。有的将年龄改大以提早参加工作,获取工作机会;有的担心达到任职年龄或者退休年龄界限,故将年龄改小,方便提拔或延迟退休。在干部选拔任用逐步破除“唯年龄论”的今天,年龄仍是影响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关系着干部的政治前途,关系干部梯队建设和班子建设。 年龄造假问题也暴露出个别地方对干部档案监管重视不够,档案管理和审核手段落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沙田镇教委办原教学辅导员孙文宾,利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便利,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涂改多达25处。 干部年龄造假绝不是改大改小、有点“误差”的“小事小节”,而是不讲政治不守纪律的大问题。一个年龄都“弹性”的人,很难想象他工作会踏实;一个“蒙面”对组织的人,很难想象他对党会老实。 年龄造假直接破坏干部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扰乱选人用人的正常秩序,还会让纪律规矩成为摆设,有损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从已查处的案例看,造假干部往往把假年龄作为攫取高位的“跳板”、牟取私利的资本。其职位越高、提拔越快,对党和人民的危害就越大。 我国已建立一系列制度防止年龄造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准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或在年龄等方面弄虚作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列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陶捌旺的行为明显是违背组织纪律。这样的干部还能用吗? & Y/ P$ b% q, x( A9 p# K4 c#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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