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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女子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一审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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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逃跑途中,驾车引发事故
导致扒车随行的丈夫身亡
是因正当防卫引发的“意外”
还是故意杀人? 2024年5月20日晚,曹某某和女性朋友外出就餐,丈夫刘某某怀疑有别的男性在场。5月21日凌晨1点多,刘某某酒后回到家中,与曹某某发生争吵,并持刀逼曹某某一起开车找朋友对质,沿途不停威胁和殴打。曹某某趁刘某某不注意,想要驾车逃离,刘某某爬上前机盖阻拦,车辆行经一路口时发生事故,最终导致刘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该案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不过,曹某某家人坚持认为她并非故意杀人。目前,曹某某已经提起上诉。
案发后,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曹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某明知刘某某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爬上汽车前机盖,处于高度危险之中,极有可能发生死亡后果仍然驾车高速行驶,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曹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曹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不过,法院指出,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曹某某驾车离开时殴打并未进行,刘某某是否会进一步对曹某某实施侵害尚处于未知状态,不存在现实危险性,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法院认为,事故本身虽属意外,但综合考虑,刘某某的死亡并非意外事件。案发前,刘某某手持尖刀对曹某某进行威胁,并多次对曹某某拳打脚踢,在曹某某因恐惧欲启动车辆逃离时,爬上汽车前机盖,主动将自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刘某某对案件的发生具有过错,上述情节量刑时予以考虑。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25年3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他是在家暴啊,我女儿才是受害者。”近日,曹某某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女儿有没有问题,女婿持续殴打、持刀威胁都是错误的。“手机在女婿手里,特斯拉即便车内锁了,对方用手机也可以打开车门,她被打得已经奄奄一息,就是想逃走,看到对方第一时间刹车向反方向驶离,根本不知道他后来还扒在车上,那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完全保持理智……”
据悉,曹某某在法庭上辩称,刘某某在家中以及在王某家附近,多次殴打她,并说要“杀了她”,自己当时已经被打得吐了血,开车只想逃跑,没有想过伤害对方,自己也是受害者。
据悉,目前该案已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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