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兴学,实名举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席涛,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第四款 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之规定,2018年1月10日,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诉前保全查封裁定的资产,被法官席涛枉法解封,将胜诉债权千万沦为“法律白条”,五年未果。 2019年9月27日,席涛作出的(2019)川1302执734号之四裁定书,属"枉法裁判”。所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陈兴学从未与被执行人签订任何长期或短期执行和解协议,并且裁定书所称《执行笔录》既无审判人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签名,又无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双方律师都需“特别授权”的代理权限。 2019年6月24日,席涛作出的(2019)川1302执734号执二裁定书,属“故意违反法律办理案件的”。根本不存在本人同意解封的书面申请。 2019年8月27日,席涛作出(2019)川1302执734号执三裁定书,手写申请书无申请执行人签名捺印,日期违背了当事人申请在先,法院裁定在后的法律程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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