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某自称看新闻时得知有人用虫子敲诈餐馆便动了歪心思,她将死虫子偷偷放进调料碗中,以投诉到食药监部门相威胁,先后6次敲诈海底捞门店。最终,她也成了新闻中的反面教材。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今年5月,海底捞火锅店的总公司在进行账务盘点时发现,多家分店被人投诉用餐时发现虫子,而多笔赔偿都给了同一个女子李某。公司觉得其中有蹊跷,向警方报案。 经过警方细致侦查,调取监控录像、询问服务员,发现李某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间,曾在北京西城、丰台、通州、大兴、顺义以及河北燕郊的6家分店内,故意向自己的调料碗中放入虫子,随后以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为由,要求店面进行赔偿。 第一次敲诈,李某就顺利得手,店里赔偿了她3000元现金和面值2000元的储值卡。接下来的两次,李某分别获得餐费免单以及十倍赔偿1550元和1640元。但是之后的三次作案,李某都败露了。店里的监控录像拍下了李某故意往碗里放虫子的动作,拒绝对其作出任何赔偿。 5月14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查获,还在其暂住地找到了一盒死虫子。李某对自己敲诈勒索的行为供认不讳。
在法庭上,36岁的李某供述称,她之前做投资失败,不仅赔上自己和父母的存款,还欠了一屁股债。因为还钱压力大,她看到有人用虫子敲诈餐馆的新闻后就鬼迷心窍,将出租房里的死虫子收集起来,带到店里实施敲诈。而选择海底捞作案的原因,竟是因为李某觉得该店“服务好”,应该会赔偿她。 事实上,在这6次敲诈之前,李某曾经因同样的手段敲诈勒索其他餐饮企业被行政拘留过,但她并未吸取教训,改邪归正。“我确实错得很离谱,曾经有改过的机会,我自己没珍惜。”李某在法庭上说:“这段时间我也反省自己了,希望法庭能对我从轻处罚,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事发后,李某的家人代她向受害公司进行了赔偿,再加上李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部分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此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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