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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省纪委关注:古蔺县黄荆自然保护区违法建宾馆占林地 农民林地被毁没得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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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4 11:04: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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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纪委领导你们好!我是泸州市古蔺县黄荆镇黄荆村3社的村民赵德,先再次向你们反映我林地被强行非法征占,没得到补偿款,反映到镇、县相关部门,被推诿不作为至今没解决一事。2004年4月,古蔺黄荆老林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按相关保护区法律法规,是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修建宾馆等设施。然而,2011年,古蔺县政府为打造黄荆旅游景区,在黄荆老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椅子山里面,在没经过严格审批的情况下,毁林占农田40余亩,修建起了四星级宾馆天立假日酒店。在发放征地款时,相关工作人员将我位于酒店露天广场的3.2亩经济林地,故意填写成集体林地套取了补偿款,导致我本人一直未得到该块地的征地补偿款。我3.2亩的经济林地,按当时土地3.68万一亩的补偿标准,加土地附着物的补偿,一亩大概应该补偿我4万多一亩,总共应该补偿我15万多。在这次征地时,我见到此次征地根本没有进行相关公示,也没提供合法的征地批准文件,也没和我们村民签订征地协议,我当时是反对这种不合法的征地,也不同意我赖以生存的林地被非法征用 ,才导致后来相关人员故意将我的林地,谎报成集体林地,造成本该给我的补偿款被侵占,同时也永久地毁掉了我的林地,严重影响了以后我们全家的经济来源。多年来,我多次找到黄荆镇,黄荆村委,请求予以更正并支付该笔征地款,同时提交了林权证等权属证明,但镇、村两级干部均以种种理由塘塞,一直未处理。我也多次向县上反映,但县上也没去认真核实,就答复不存在没拿补偿款的问题,今年7月我写信向省纪委反映,镇上向省纪委虚假答复说,已经处理了多次。而实际上,我的问题根本没得到任何解决和合理解释,也没任何上级部门来现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现在我再次向省纪委领导反映此事,希望省纪委领导能重视此事,督促古蔺县相关部门,能认真对待群众的呼声,深入现场调查核实,依法解决我的诉求!& @) ~4 Z+ c2 Y  f8 I# E; W(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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