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东出现了一件奇葩事,一38岁已婚女子被男同事骗恶鬼上身,为其“排毒”为由性侵20多次,直到女子怀孕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女子反应过来时找男同事讨要说法,却不想被威胁“不配合就告诉你老公”。最后女子忍无可忍选择报警,男同事构成强奸吗? 女子被“排毒”哄骗,导致怀孕 “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啊?”2019年4月的一天,龙某顶着两个大黑眼圈精神不济地坐在办公室工位上,不停地打着哈欠。同事看到她如此疲惫,出于好心地问了她一句。
“咳,别提了,昨天晚上做了一晚上的噩梦,实在是太累了。”龙某昨天睡眠质量实在太差,今天一点精神也没有。同事唐某听到这句话后,神神秘秘地凑到她耳边说“按照我们老家的话来说,你这是恶鬼上身,要排毒。” 龙某听到这句话后一点也不信,还笑了笑。唐某看她不信,于是就开始说起了在老家的所见所闻,故事说的煞有其事让龙某不禁觉得背后一凉。感觉自己若是再不“排毒”就要被恶鬼缠身而死。 听了唐某的故事后,龙某更慌了,都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她现在只想找到解决办法,助自己度过一劫。然而,此时的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了男同事的圈套。 之后的日子里,唐某借着“排毒”为由,跟她发生了多次关系。龙某每次跟于他发生关系之后就感觉睡得很香,因此对他的话更是深信不疑。
直到有一天她发觉自己的身体不太对劲了,姨妈推迟,莫名其妙的呕吐,总感觉乏力嗜睡。今年的她已经38岁,自然知道这些反应大概率是自己“中招”了。她独自一个人去到医院检查,看到“已怀孕”三个大字时,彻底石化了...... 龙某是个有家庭的女人,老公常年在外地工作不在家,自己现在怀孕了怎么跟老公解释呢?她越想越气打算找骗自己的李某讨要说法。 李某听到龙某质问自己,知道自己的骗局被拆穿,索性就不装了。他直白地跟龙某说“你跟我在一起都是自愿的,以后3天来找我一次,不然我把事情都告诉你老公。” 之后的日子里李某时不时就发消息找她,让她不堪其扰。最后,龙某忍无可忍选择了报警处理,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一、强奸罪的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是强奸罪。 强奸罪本质上侵犯的是妇女的贞操权,每个妇女都有自己觉得是否进行性行为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或强迫,否则就属于犯罪行为。 强奸罪立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行: 行为人必须满足刑事责任年龄,否则无法以刑事案件立案;必须要违背妇女意志,也就是说未经女性的允许或者明知对方不愿意,还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的;必须要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之中的任意一种;必须发生实质性关系,若是没有发生则可能算作威胁或强奸未遂,不能跟强奸罪一概而论。一、强奸罪的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是强奸罪。 强奸罪本质上侵犯的是妇女的贞操权,每个妇女都有自己觉得是否进行性行为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或强迫,否则就属于犯罪行为。 强奸罪立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行: 行为人必须满足刑事责任年龄,否则无法以刑事案件立案;必须要违背妇女意志,也就是说未经女性的允许或者明知对方不愿意,还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的;必须要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之中的任意一种;必须发生实质性关系,若是没有发生则可能算作威胁或强奸未遂,不能跟强奸罪一概而论。从此案分析,李某满足刑事责任年龄无疑,他作为成年人应该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若是有违法乱纪的情况应该接受刑罚处置。 在案件之中不难看出,李某与龙某发生关系时,当时龙某本人是同意的,因此不构成“违背妇女意志”这一条。除此之外,李某在期间也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有人说,两个人你情我愿,这根本不构成强奸。事实真的如此吗? 而法条之中的其他手段包含,趁机与酒醉无意识女生或重病不能反抗女性进行性行为;假装成妇女的丈夫或情人;假冒治病;借住封建迷信等诱骗女性发生关系属于其他手段。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人的手段可能是多种多样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不能仅仅依靠“没有反抗”一条来断案。再者,女性在遭受的不法侵犯时每个人的表现也是不同的,有人会害怕地奋力反抗,也有人会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先假意配合等等。
此案之中,李某使用封建迷信骗取龙某,并假意借助“治病排毒”趁机对龙某进行了侵犯,构成其他手段,因此强奸罪成立。 就算之前龙某是自己同意与其发生关系的,但龙某在反应过来后已明确表示自己不想与他再有瓜葛,而李某却以龙某“出轨”一事威胁她,要求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此行为也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此罪将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李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这个案件总算落下了帷幕。 其实,现实生活中女子遭遇强奸的案例并不在少数。有很多女性由于害怕、亦或者为了保住自己的名声,最后选择了忍气吞声。但殊不知自己越软弱,别人认为你越好拿捏,反而得寸进尺。遭遇强奸之后,最正确的做法便是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警处理,进行检查取证保留强有力的直接证据。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才是正解。 这个案件之中的龙女士只能说她太糊涂了,作为一个38岁的成年人,怎么能被如此荒唐的话语骗到呢? 如果真的身体不适,应该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而不是听信他人的偏方,用什么身体“排毒”的办法来治病。自己结婚有家庭的情况之下,就更加应该明白这已经算是出轨行为。出轨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则上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因为这件事情她老公跟她离婚,也只能说她是自食其果。 李某以低级的谎言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最后却把自己送入了监狱,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大家对于此案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评论,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 ( o+ v; N1 `+ t: Q1 N) @%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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