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3 z a* F7 o, O o+ T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孔健律师认为,医院的责任要以两种情况来分析:第一种,如果到医院参加活动涉及医院的诊疗行为,此时需要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b- a" ^/ a+ u " g9 w" F, g8 f9 f( L7 R: `第二种,到医院参加的活动可能仅仅是医院组织的普通活动,在排除医疗纠纷后,医院如果是活动的组织者,那么它应当保障参加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p# @2 R( }* ~- ?5 b.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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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健律师认为,根据前述规定,如果院方是活动的组织者,仅给予人道主义赔偿并不符合法律规定。6 x- y. _; c" U* L& z1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