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生活在北京的刘女士和家人趁着天气好,来到最近几年颇受欢迎的“网红”景点北京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2 `: g( S. d$ Q; j0 G# C ~1 L
4 K8 F g7 P! ^4 [/ B
正在走路时,刘女士突然感觉脖子被尖锐的东西勾住,随后她颈部传来剧烈疼痛。勾在刘女士脖子上的,是距他3、4米远的一名钓鱼大爷的鱼钩。
刘女士路过河边时,这名大爷刚好在甩钩,鱼钩不慎刺进刘女士的脖子。刘女士随后被送往医院,医生通过手术将带有倒刺的鱼钩取出。7 Q- ?7 i: `7 H7 @
3 L# V9 j& p- [
刘女士告诉钓鱼大爷支付了她在医院的手术费用,但在派出所时,对于后续事项的处理,钓鱼大爷表示可以“去法院告我”便离开了。
4月1日从北京多个管理部门了解到,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周围并不明确禁止垂钓。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时表示,这件事从当事人对该事件的描述来看,应定性为意外事件,但这不代表这名钓鱼大爷不用承担侵权责任,钓鱼大爷应当承担相关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其不配合,刘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女子河边散步被鱼钩刺入脖子
' y5 ]6 ?; V* e
, g# ? T5 V. s4 F7 |认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派出所未予立案
- {2 d0 I8 \: e/ Z- Z( D, V& V' ^" q3 M, Y- r) p0 U' o
由于是北京闹市中少有的河流水系,而且拍照也特别容易“出片”,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近些年备受关注,成为“网红打卡”景点。
& `4 d3 i, _% O- O4 S& b# h4 }- d6 q, `( E6 \
3月31日刚好是周日,在北京生活的刘女士便和家人来到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下午2点左右,在河边散步的刘女士突然感觉到脖子被什么东西勒了一下,“有点儿像被锁喉的感觉,随后就是比较明显的疼痛。”
刘女士称,等她刚反应过来,距她3、4米处的一名大爷走过来,并表示是他在钓鱼甩钩的时候,不慎让飞起的鱼钩勾到了刘女士的脖子。
% q* u( B8 h& ~. E% W9 M: v3 }( G) @+ X% N! x3 b
随后赶到的120医护人员表示,由于不确定鱼钩距离刘女士脖子上气管、血管的距离,无法现场处置,只能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同时,刘女士家人还拨打了事发地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新源里派出所的电话。刘女士表示,当时在电话中民警登记了相关信息,表示治疗要紧,让他们先去医院。从医院出具的知情同意书上看到,刘女士的伤口深、出血多,且缝合难度大,术后恢复难度大。好在经过医生的手术治疗,鱼钩最终被取出,医生也缝合好了刘女士的伤口。处理完伤口后,刘女士来到新源里派出所希望警方介入处理此事,不过派出所民警向刘女士出示了一份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书,上面显示刘女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的报警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案。
& c: F J) u( ]# |
! ], P$ C) i4 J$ }" w调查:
3 ~* Z8 m4 b' z3 D
8 t; V& c5 e7 t# B8 H& t( K! O4 n事发地附近未规定不能垂钓$ A/ i& P+ a5 K5 {8 f
$ |& w; {3 k( r) S1 g刘女士告诉事发时,那名钓鱼大爷一直表示他会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而且第一时间帮助刘女士剪断鱼钩上的鱼线以便于治疗,同时对刘女士在医院的手术费用也进行了支付。
刘女士称,不过在新源里派出所,双方协商过程中,这名钓鱼大爷表示后续事情“你们去法院告我吧”,随后便离开了派出所4月1日试图联系这名钓鱼大爷,但是其家人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钓鱼大爷向记者表示,他经常在亮马河边跟几位朋友一起钓鱼聊天。“当时我没注意身后有没有人,甩钩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这样的情况。”
大爷说,事情发生后,他赶紧让老伴儿带着钱去了医院,“因为这事儿错肯定在我,我得负责任,就医的过程中我们全程跟着。之后的事情,本来是想协商解决,现在双方有些分歧,恐怕还要进一步沟通。”0 t# `, w! q2 U7 ]8 X
! W; r( G8 U7 q0 A7 s, V7 V刘女士说,新源里派出所民警表示无法向刘女士提供事发时的监控。4月1日,新源里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属于三个不同的派出所管辖,其中一段属于新源里派出所。“如果发生钓鱼者勾上行人的事情,我们肯定是会管的。4月1日,刘女士得到新源里派出所民警通知,前往派出所做笔录。4月1日下午在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边看到,在此钓鱼的人比较多,尤其是在靠西段的河岸两边。
0 y! j. L+ T3 S F$ O* G4 c0 q3 o3 x
3 w3 q! g9 y6 F. v, [% e6 w, T“这边钓鱼的人周末会更多一些,另外就是晚上人也会比较多,没听说有人管,但是大家会尽量避开偏东边的地方,因为那边儿游人比较多,钓鱼不方便。”一名钓鱼市民表示。
河岸边有“禁止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提示牌,但没有表示不能钓鱼。' @: w, Y' Q) L: I% p7 D8 v1 J& Z
+ X. ?' v; ~3 G1 o9 j7 F北京市水务局工作人员1日表示,除了水源地等处禁止垂钓,其他地方暂时没有对个人休闲垂钓的限制。
( T2 m& o1 z1 Z3 W8 X
, u4 [7 n0 Y7 v0 Q5 z; s“如果有的河流有禁止垂钓的标识,就不能垂钓。但目前关于个人垂钓没有相关的法律去专门约束。不过我们是建议市民尽量减少垂钓,因为鱼对河水的生态环境是有益的,并且个人垂钓也可能带来安全问题。律师:2 x& k' k$ x; b: ~* v
/ L6 `$ Q% W7 D" D: Z9 F如协商索赔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t, v4 m& b# n$ N* T
: `+ t" g0 J0 ]# P7 Z此外4月1日询问了北京12345市民热线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这件事情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不属于他们的受理范围,建议协商或走法律程序。而对于亮马河边是否能够垂钓,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
- q! r5 a( {4 o
+ c1 c% j E, `5 u- m辽宁大连的资深垂钓爱好者高先生介绍说,甩钩是垂钓爱好者一种比较普遍的垂钓手法,目的就是为了让鱼钩距离岸边更远,以便能够有更大的收获,“特别是在海边,用甩钩或者说抛竿的方式比较多,一般垂钓者在甩钩之前都会看看周围有没有人,提醒大家别被鱼钩勾到,而且鱼钩几乎都是有倒刺的,一旦勾进人的皮肤里很难自己取出来。”5 r% C& T* w8 y0 e% j3 `
+ _8 x- R# n$ H" L8 J5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这件事从当事人对该事件的描述来看,应定性为意外事件,但这不代表垂钓大爷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k5 i) s- j9 r7 [3 e
3 P3 y/ _" x6 ~付建表示,本案中钓鱼大爷钓鱼甩钩误伤路人,属于民事侵权,钓鱼大爷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直接协商的方式向大爷索赔,列出具体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用等赔偿项目。如果大爷不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应注意留存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现场照片等。
4 t- \) E3 v. @: D: i8 N3 {% T4 P# |% M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琮则认为,即使派出所认为该案件不由其管辖,也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 ]) A. o" B) l
9 {! U7 q- f, 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