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 e' M% i9 q. M: C+ D% J$ h% R9 { H6 U
V* Y8 K9 h# k% t' @7 a该禁养烈性犬德牧在城区住宅小区办公室内惊吓伤害孕妇事发于2023年8月23日南充市高坪区中南漫悦湾小区,孕妇先兆流产流血保胎已历时两个月,当日报警后至今日再次致电办案民警,南充高坪公安局以该犬已在成都办了证为由不承认这个伤人事件不是治安管理范围迄今未对该狗主人及狗作出任何作为。狗主人也拒不承担责任不赔付医疗费用难道要放任像崇州女童被狗咬重伤程度才算伤害吗?孕妇询问成年德牧也能办证办理的是什么证件后直接说的上级检查机关确认能养,也不给群众确切的解释是哪个机构哪个部门管理这个事情,
说的反正不是治安问题不归派出所管理,让孕妇及家人自己找12345解决。但是如果南充市明文规定的禁养犬德牧因为在成都办了不知道什么的证就能在住宅小区养就能带着未戴嘴套的大型烈性犬强行闯入别人办公场所吗?该孕妇先兆流产症状流血20多天,卧床休息两个月了,南充这个创卫城市对于大型烈性犬的管理究竟是哪些部门负责哪些部门参与管理,这种大型犬是不是有其他地方的证就可以随意强行出入别人办公场所,是不是扰乱了公共治安秩序,是不是真的有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是慢作为还是不作为,还是真的要等这种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在公共区域随意进出伤害更多人吗?南充市究竟自建国以来有没有出台相关养狗规定约定是否宣贯到位责任到相应部门?近来巡视组的进驻又会不会认真对待这一极大的社会隐患?
; F8 V c6 ]2 L/ z4 l+ K( C% p
, c e& H. h4 E/ A8 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