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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纪委、仪陇县纪委:仪陇财政局、教科体局任性废标,不尊重行政复议诉求10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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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4 10:42: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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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Z- s* a8 j$ p8 y) v南充市纪委、仪陇县纪委:仪陇财政局、教科体局任性废标,不尊重行政复议诉求10月19日将强行重新开标,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 E' p% j* a" e尊敬的南充市纪委、仪陇县纪委领导:2023年9月1日,四川胜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参加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下简称:教科体局)的作业本项目投标,2023年9月4日,仪陇县教科体局网上发布公告,四川胜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人)中标。苦苦等待26天后,中标人以为可以与相关部门签订项目合同时,2023年9月27日,仪陇县交易中心在网上公告:作业本项目废标。中标人震惊之余,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这是仪陇县财政局、仪陇县教科体局一起典型的违法违规、粗暴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一、不按法定程序任性废标中标人中标后,因有参与中标的其他公司对招标提出质疑,仪陇县财政局对此投诉进行了处置,但整个过程程序颠倒,基本事实是:2023年9月26日18时56分23秒,仪陇县财政局在网上公告,投诉成立,然而在尚未向中标人发出《暂停通知书》的前提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3年9月26日19时10分56秒向中标人发出《暂停通知书》。2023年9月27日,仪陇县交易中心才在网上公告作业本项目废标。2023年9月28日,仪陇县交易中心在网上公告重新采购作业本,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很显然,仪陇县财政局处理投诉程序违法:先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再发《暂停通知书》,等同于法院先发判决书,再开庭一个道理,于理不合、于法无据,属典型的程序错误,任性废标行为。二、践踏中标人的知情权仪陇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处理这起质疑过程中,不仅程序违法,而且完全无视中标人的知情权。自2023年9月26日至10月11日,仪陇县财政局、仪陇县教科体局在法定时间内,没有向中标人送达任何有关方质疑的资料,也没有给出任何令人信服的废标的理由,他们想废标就废标,说废标就废标。中标人只能被动地、稀里糊涂地接受他们任性废标的事实。三、剥夺中标人维权的权利仪陇县财政局在《投诉处理决定书》载明,中标人有2个月的行政复议维权时间。然而,这个所谓的“行政复议维权时间”根本就是一纸空文。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按照仪陇县财政局的要求,2023年9月27日,仪陇县交易中心在网上公告作业本项目废标,第二天,也就是9月28日,仪陇县交易中心立即在网上公告重新采购作业本,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也就是说,仪陇县财政局根本没有给中标人一丝行政复议维权时间。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2023年10月5日,中标人发起了行政复议维权,但仪陇县财政局不仅无视中标人合法权益,至今还反复要求中标人撤销行政复议。很难想象,在举国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的大背景下,仪陇县财政局和教科体局居然视政府视采购如同儿戏,做出不按法定程序任性废标、践踏中标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剥夺中标人行政复议维权的权利的不法行为!我们恳请南充市纪委、仪陇县纪委迅速、及时叫停仪陇财政局、教科体局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还仪陇一个好的营商环境,给民营企业以真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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