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一男子酒过三巡,回家路上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卖淫女。 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绝妙的办法。 最终不仅白嫖了卖淫女,还从卖淫女身上拿走了一些钱财。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男子用的什么绝妙办法呢? 大家好,反正闲来无事,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案件。案件剧情可能会有所改动,但事情就是那么一回事儿!案件中的男子名叫罗某(化名), 是一个80后,也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曾经有过盗窃入狱前科。 罗某出狱后,还是整天无所事事,不思进取,因此,他30多岁了,一直都没有女朋友。 而对于这件事,他自己从来都不在乎,只要每天有吃有喝就行了。 一天凌晨,罗某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酒过三巡之后,罗某差不多已经醉醺醺的状态了。 但他对于这种把酒言欢,醉生梦死的生活,非常迷恋。 罗某一伙人都喝的差不多了,走出酒吧后,其他人都各自打车回家了。 但罗某头有点迷糊,于是他就决定走路回家,吹吹风醒醒酒。当罗某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突然看到了一个浓妆艳抹又有几分姿色的女子,正在巷子里拉客招嫖。 罗某心花怒放就准备走上前去。 但突然想到,这样直接上前的话,自己的腰包肯定又会瘦一圈,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那不是雪上加霜? 罗某站在原地想了一下,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非常绝妙的办法。 因为这个巷子离罗某的出租屋没多远了,罗某就快速赶回了出租屋,拿了一些东西,然后又回去找到了刚才巷子里的女子。 这个女子名叫杨某,只有40岁左右。
当杨某看到罗某后,以为生意来了,赶紧迎了上去,然后笑着和罗某说道:
2 ^% F# f' J& f$ S3 Z8 r+ P帅哥,来玩玩呗,价格和服务包你满意。: @8 \ W5 w* k+ z* Z& }" H( J
; ~7 F g& c2 z罗某听后,没有说话,然后非常严肃地说道: + i; k7 {4 i' [0 V2 Y
走吧,先带我去你的出租屋,然后再详谈。7 T$ b4 Q( N4 {- n; m
* D9 L: O" c& b/ a杨某也不含糊,直接挽着罗某,然后一起走向了杨某的出租屋。 到达出租屋之后,罗某就直接甩开了杨某跨在他胳膊上的手,然后一本正经,又声色俱厉地拿出了他的“警察证”,还没等杨某看清楚,罗某又快速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接着说道: 7 p. T5 P! t, g9 H& B9 ~; m( `/ M$ W
我接到群众的举报,说这里有人卖淫,现在你的行为足以说明一切,走吧,跟我回警局。此话一出,杨某吓得不轻,然后和罗某说道:
5 u s. h- K' G# S" m0 l ^0 O l k1 g警察同志,求你网开一面,我是初犯。& T" j5 O2 ?" A& Q8 Z$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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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杨某已经上当了,随后罗某又一本正经地说道: . s$ L. u( m; |$ T& R+ B
我也只是例行公事,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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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突然心领神会,直接从包里拿出了500元现金,和一包还没有拆封的香烟,然后递给罗某。 罗某半推半就的接过了杨某的钱和香烟说道:
2 t, `. o+ ?/ f3 I; Y, X w! _看来你还是有点眼力见。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但拿过钱的罗某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又提出了一个更加过分的要求:
, w) D9 W% X* U* {2 P7 `: f C既然事情都到这一步了,不伺候领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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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不敢拒绝罗某,只能同意。 一番云雨之后,罗某这才满意地离开。 等罗某走后,杨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哪有执法人员喝酒上岗的呢?而且,这一系列过分要求,根本不像真的民警能提出来的。 于是,杨某拿出手机,不计后果的报了警。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随后,杨某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诉说了一遍,了解到情况之后,民警立即对罗某展开了逮捕。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呢?首先,罗某和杨某发生关系,并非杨某自愿,因此罗某涉嫌强奸罪。 罗某在强奸过程中,虽然没有使用暴力,但他冒充警方人员,导致杨某不敢反抗,从而和她发生了关系,也是违背了杨某的意愿。 而杨某即使是卖淫女,她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罗某冒充警务人员并从杨某身上拿走钱财,因此涉嫌招摇撞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杨某虽然是受害者,但同时也是卖淫人员,也逃脱不了法律制裁。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这种情况,假的警察和真的警察,确实是不好区别。 对于这个案件,也有网友评论道: . J. j# j0 ~/ Y6 e. T, F% _0 a
“杨某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但如果不报警,就全是自损了。”; X. p S6 `9 a D2 q/ v
“罗某真的得寸进尺了,不讲江湖道义!”
, L. W+ k$ v! n5 F( ]8 S4 {“人心不足蛇吞象!”! T8 q/ V3 K7 c' W
“男的太贪婪了,只拿钱的话,估计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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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 L2 r4 e# J$ f' k/ z$ S'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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