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美各地都在考虑如何针对卖淫行为立法之际,缅因州出台创造性法案,取消对性工作者的处罚,保留对购买性服务者的处罚。
缅因州州长米尔斯2月14日在缅因州的州议会上讲话。(图片来源:美联社) 缅因州州长珍妮特·米尔斯(Janet Mills)近日签署法案,将卖淫行为非刑罪化,试图消除对性工作者的剥削。作为前检察官和司法部长,米尔斯在2021年曾否决过一项类似举措,但在与知名作家和女权主义者格洛丽亚·斯泰纳姆(Gloria Steinem)交谈后,于今年批准了该法案。 支持该法案的缅因州众议员洛伊斯·雷基特(Lois Reckitt)说:“这法案的目的是减少对商业性行为的需求。”她补充说,她想做点什么来帮助“旋转门”中的女性退出性行业。雷基特表示,米尔斯此前曾担心该法案可能会导致暴力和性交易的增加,但显然已被说服。 这种对卖淫行为的处理方法在全美范围内是开创性的,但是加拿大和几个欧洲国家都已采用了这种方式。这一方式深受女权主义者的支持,他们认为这是消除有偿性行为需求的最佳方式,同时保护了那些因经济需要或被贩卖而提供有偿性服务的人。不过保守派对此进行了反对,因为他们认为这可能会阻碍解救被贩运者的努力,同时一些自愿从事性工作的人也会因此不再受到惩罚。 据悉,全美各地的许多城市和州近来都在重新评估法律应该如何对待商业性行为。去年,加州效仿纽约州,废除了禁止“站街卖淫”的禁令。而时任曼哈顿地区检察官的小赛勒斯·R·万斯(Cyrus R.Vance Jr.)早在2021年就宣布,他的办公室将追随巴尔的摩(Baltimore)和费城(Philadelphia),不再起诉卖淫和未经许可的按摩案件,而是追捕性交易买家和人口贩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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