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技师,嫁老实人了?”安徽合肥,一年轻貌美,身材高挑的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自己订婚照片。照片中,她妆容精致,身着红色短裙,凹凸有致,万万没想到,网络上竟有传言说她是金渤瀚8号技师,还说她现在收手了,准备嫁老实人。
8 d/ ]- i- B( q$ _8 ?!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女子俞某好好的订婚宴,某些好事者却造谣她是技师,是相关行业从业者,关键是还有地址、有名号,看上去就像真的!这些谣言,让俞某非常困扰,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她的正常生活,使其精神受到重创! 有网友表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俞某又没做过这些事情,何惧这些流言蜚语?话是这样说,但实际情况却是,流言可畏! 如果俞某不及时出面澄清,她未婚夫会怎么想?她未婚夫心里,肯定回想:难道我未婚妻真的当过技师?
* H/ n' t# v" ]7 g; g+ b0 s& T! e目前,俞某发布的声明显示,她本人已在2天前报警,且警方已经证实,她并非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者。俞某怕其他网友不相信,还附上了警方《受案回执》和她本人日常工作的证明。 俞某表示,自己是合肥本地人,现从事私企财务工作。 1、这些造谣者实在太过分了,俞某只是晒一下订婚照,非常喜庆的事情,万万没想到,竟然把人造谣成8号技师,还说得煞有其事,试问一下,遇到这种事情,谁能不恼怒? 如果俞某不澄清,这些谣言,肯定会在俞某未婚夫心底埋下一颗钉子,现在也许不会有事,现在他甚至会主动宽慰未婚妻,说不要信这些谣言,我相信你,但时间一久,埋下的钉子终究刺破信任的坚壁。 / I; s+ R( M- c1 t9 q, R; z v
2、这样的谣言,诽谤、侮辱了俞某,已经涉嫌违法,轻者要予以治安处罚,重则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称俞某是8号技师的谣言,是以污秽、恶毒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贬损其人格尊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依据情节可处罚款和拘留等的处罚措施。
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如果达到情节较重,还可以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诽谤侮辱他人,达到一定程度,还可以以诽谤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 B, k s0 M* @- B, _+ _换而言之,要以诽谤、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或者是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 如何才算情节严重呢?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诽谤侮辱罪中的情节严重。 大家都知道,这种信息网友们最喜欢看,换而言之,这种谣言,很容易就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这样一来,就达到了诽谤罪的处罚标准。 最后,大家在网络上口嗨,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口嗨可以,不能诽谤、侮辱他人,更不要触犯法律。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 C% e p! D, X9 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