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家住陕西西北的农村,今年50岁。他养育一个女儿,一米六三的身高,身体匀称、曲线优美、长相美丽。
二年前,他的女儿,吴某花在东莞打工期间认识了同县打工的小伙李山,因李山人聪明、又勤劳、还懂技术,吴某花就对他特有好感,后来他俩相爱了。李山因家境不算好,父亲又多病,家里没有存什么钱,只有靠他本人打工挣钱。休息时间,他还摆地摊,他省吃俭用,除用在父母生活开支外,几年下来他已存了四十多万元以便日后结婚用。 经过金钱的准备,他俩于去年十月一日在李山老家举行了订婚宴。宾客共来了十好几桌;仅吴某花娘家就来了五桌。 酒席上,吴某花的父亲吴某所带来的五桌人不但大吃大喝,吴某还仗着他是老丈人,还大吵大闹:什么彩礼给少了呀,只给了三十万元呀什么的,在酒席现场大吵大闹,娘家有的人也跟着起哄,期间还同婆家的人动起了手来。
这时,女儿吴某花实在是看不过眼,怕连累丈夫,就把吴某带回家。吴某借着酒劲打了女儿,最后大骂女儿不听话:嫁了个穷鬼什么的…… 更有甚者,在那天吴某还坐在女儿腿上骂,最后还要女儿脱裤子,最后吴某强奸了他的亲生女儿。
在以后连续几天内,吴某强奸吴某花几次,吴某花受此大辱,只有大哭,只想轻生了事,幸好被及时发现,救了回来。
最后,吴某被以强奸罪判了7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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