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 \, A7 S( h. X% ~( N: C& k5 z作为中央垂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却公然违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违背《宪法》、《公务员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党规党纪和国家政策法规,强行作出剥夺市局机关处级党员女干部工作权的决定。作为一名长期、多次、按程序、走正当途径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和诉求、但近期仍接到要求提前退休通知的受害人,历数他们“七宗罪”: 一是不公道正派作为。利用干部对组织的信任,欺骗诱导女干部写提前退休承诺,还要求作假提前写下年满55岁时的提前退休申请,并提供模板誊抄当领导面盖手印提交;二是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利用欺骗到手的非干部真实意思表示的文本,作为处级女干部“自愿提前退休”的依据,一意孤行剥夺其法律赋予的撤销权和工作权;三是重要内容事先不透明公开,如职数、人员条件等,剥夺女干部知情权、选择权;四是对合理化意见建议和诉求置若罔闻,剥夺女干部表达权、监督权;五是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背离职级晋升方案以性别为界,男女干部不比业绩、贡献、资格、资历,对女干部又完全“一刀切”;六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家规”代替国法。不遵从党纪国法,不思考如何公平实现、维护、发展好干部根本利益,不按总局、省局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形成科学合理方案,不向省局和成都、高新及一些市州税务局看齐,也容许本市区县局女性主任科员晋级后到龄退休,却不负责任地让市局机关女干部受到不公;七是压制和打击报复当事人。不顾己身不正在先,只要求当事人违心守诺践诺,而政策明确条件符合的待遇都不予解决。 不愿用自己的后半生来为他们的不负责行为买单,因这是一个家庭无法承受之重,但作为执法部门的南充税务如此强势,非因法定原因和法定程序剥夺干部工作权,危及生存权。南充税务女干部的人权就可以任意践踏吗?他们能一手遮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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