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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蓬安县罗家镇尖山村(原凤石乡天平村2,3社)的路,国家拨款以65万每公里的在建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公路路基没有按照要求铺设10余公分厚的砂石,施工队直接在软泥上夹拦板浇筑混凝土.+ O' [2 N3 ^1 e4 f9 t
现任村支部书记多次在施工现场熟视无睹,为此,村民们非常担心,像这样的标准修的路是否合格,到底能管多久!在之前,村支书曾经以发“支支烟”乱入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如今,罗家镇尖山村连社路工程承包方是村支书记的亲戚(老一)修建。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是否有默许、支持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要求施工,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 尖山村连社路工程国家补贴65万元/公里,另外村里群众人均筹集600多元/人。工程开工时,村发出通知:新建道路标准是路面4.5米以上,砂砾石厚度15厘米,宽度4.7米。而工程实际修建却是这样的,在软泥路面上,撒了不到1厘米的石子,连软泥面都没有盖上(视频可见),就直接倒混泥土,然后用人工用木板搪平就算完事,最起码的震动棒都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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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0 c. C, ]5 R3 L村里建路,群众十分的高兴,十分的感谢党的好政策。请问蓬安县交通局这样建修是否有具体的标准?是否符合农村公路建设和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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