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今年50多岁,是某单位的一名保安,平常烟酒都不喜欢,唯独喜好女色。为了不让家人发现,大周经常故意申请晚上值夜班,然后邀请熟识的卖淫女欢欢去保安办公室,两人进行性行为。/ `7 [! b) \2 z8 [( W
有一次大周和卖淫女欢欢,在办公室进行性交易的过程中,大周突然倒地不省人事,欢欢吓得赶紧拨打了120,医生赶到时大周已经死亡。经过鉴定,大周在嫖娼时身体不适,死于! l8 | J6 p6 k$ A
冠心病急性发作。! w# o9 }" W- D+ a' M
大周的家人得知后,提出工伤申请,并要求追究卖淫女欢欢的法律责任。
大周猝死,卖淫女有没有责任呢?1 p8 a) ^2 _3 D, j |5 U
如果说卖淫女在事发前,不知道大周患有疾病,在大周发病时,卖淫女尽到了必要的救助(如拨打110),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0 C) |! U: t) o$ }* p4 J9 x
至于民事责任,如果卖淫女对大周之死没有预见的可能,没有故意,没有主观过错,就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