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条令人气愤的新闻! 9月24日扬州高邮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刚满15周岁的女儿在家被熟人猥亵了…… 李女士说,事情发生在今年7月底,那时15岁的女儿独自在高邮城区上培训班,自己的牌友老吴突然说要请女儿吃饭。
“他说我明天上高邮有事,请你家姑娘吃饭。”李女士说,老吴五十多岁了,之前还和女儿认了干亲,女儿算是老吴的“干女儿”,于是自己也就没多想。 没想到,第二天中午,女儿急匆匆打来电话。“她说我不想跟他吃饭,你快点来!我说你告诉我什么事,她说等你来我再说。”李女士感觉不对劲,想到女儿住的出租屋内装了摄像头,就立刻用手机点开,看到的内容让她大吃一惊!
原来,临近中午,吴某以请吃饭为由,来看李女士女儿,没想到进门就上下其手,抱住孩子往床上按!发现“干爹”不对劲后,孩子拼命抵抗。
混乱中,女孩翻到床对面,拿出一把收藏的金属工艺刀剑和吴某对峙,对方这才收敛,悻悻而去。
看到女儿受辱,李女士既后怕又愤怒。“监控一调,我就瘫下来了,我都不晓得怎么弄,真的是畜生做的事情!”
李女士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将吴某传唤至派出所,认定其猥亵,给予行政拘留八天的处罚。对于处理结果,李女士并不满意。
“如果我家姑娘胆小的话,就有可能被他得逞了,最后就判了个8天。 这种人太嚣张了,他好像认为就拘留8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他来说,处理得太轻了,真的。”更让她始料未及的是,此后当地传出风言风语,让母女俩几乎崩溃。“外面个个说我家姑娘已经被他得逞了,又说我拿过他的几十万赔偿,根本就没有这一回事!” 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高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姚警官回应称,吴某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未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
随后咨询了法律专家,对方表示:从视频内容看,男子吴某确实有猥亵的故意,但行为尚不构成强奸。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围: 在当时的条件下,是没有强奸的故意,而是有猥亵的故意,所以说应当认定他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律师强调: 李女士的女儿刚15周岁,尚未成年,根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法律精神,吴某的行为可适用“从严惩处”的规定,李女士可以向公安部门提起复议,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围: 如果说受害人以及她的母亲,认为目前对他的处罚不足以匹配他的罪行,应当被处以刑事处罚的话,受害人以及她的监护人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申述,要求对这个案件进行刑事立案,对当事人予以刑事处罚。 目前,李女士已着手准备材料,要用法律手段为女儿维权。“我就是想去法院起诉,还我家姑娘一个清白,也还我一个清白。” 9月25日话题已经登上微博热搜引起网友广泛讨论法理不容!不论是心存不轨的吴某,还是散播谣言的好事之徒,都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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