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当爸爸就打钱!”南京已婚男子李先生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女网友谢某。两人共度一夜后,谢某以编造自己怀孕的借口,向李先生索要流产手术费,不久谢某称手术没成功,还需要费用,就这样先后向李先生索要约100万元。
【叶律说法】谢某得知李先生很有经济实力,而且有了家庭,就拍摄下两人交往的视频,随后以怀孕流产需要治疗为借口,向李先生多次要钱,还威胁称如果不给钱就要上门闹事,前后共计索得100万元。
谢某为了非法获取李先生的钱财,精心制造了一场骗局,捏造自己怀孕的虚假事实,以此博得李先生的信任和同情,数次以怀孕流产为借口,骗取李先生的钱款,涉嫌诈骗罪。 虽然谢某以上门闹事,公开两人不正当关系威胁李先生给钱,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是谢某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来获取李先生的钱财,并且多次骗取李先生的信任,因此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更为合适。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谢某的诈骗数额近100万元,远远超过了2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规定,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李先生在已经有家庭的情况下,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如果李先生的妻子提起离婚诉讼,李先生要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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