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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味食品生产的“好人家”手工牛油老火锅小包装麻辣味底料,其外包装用特大字号标识有“0零添加”文字,同一位置“0零添加”下面又有两排很小的文字,标识为不添加起酥油、不添加合成色素、不添加防腐剂,不添加辣椒油树脂,该产品利用字号大小差异标识合法吗?其目的究竟意欲何为?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4规定: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文字、图形等文字,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和色差误导消费者。可见,“好人家”手工牛油老火锅底料存在字体大小差异标识,涉嫌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家标准要求,同时还质疑其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之嫌。大胆猜测,该产品突出“0零添加”,旨在强调产品的属性是没有添加剂,以此提高产品的卖点和关注度。值得欣慰的是,质疑该产品存在的“问题”,我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反映多次,近日终于得到了双流市管局的回复意见:“----关于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添加’问题,经核查。我局予以立案”
: ~" t# O" `9 k' t; q$ v0 {历尽此事,让人感触颇多,诚实守信,原本就是每个有良知的企业最基本的商业操守。作为上市公司和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好人家”,更应起到行业引领作用,以身作则,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若采取不当手段和耍一些自以为聪明的小伎俩,必将有损品牌和造成人心向背,最终得不偿失,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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