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唐先生称,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销售部的一个经理,看中一个60多平方的公寓。随后按照流程交了5万块钱的定金。交完定金后,并签订了一个预售合同,当时就发现预售合同上有一项为248000元左右的服务费,并对此项进行了询问,为何有这么高的服务费?但对方回答,所有人买这个房子,都要交这个服务费。( l! b' k' m) ?8 n3 i/ e
因为当时交5万定金时注明了,如果终止购房不退还定金。顾虑到这一点,唐先生就稀里糊涂的在248000元服务费的房屋预售合同上签了字。但当时这份合同并未拿到手,签完字后,就被销售以盖章为由拿走了,并告知交房款的时候会给唐先生一份。5 _: x) t, ]1 ^) d
唐先生看中的公寓在10楼,每平方7900元左右,对于位置、价位等都非常满意,所以在5天后就交齐了全款。对于为什么这么快的交齐全款?唐先生这么解释,当时销售介绍称这是现房,又是一手房的原因,必须在一周内把全款交完,处于对该销售经理的完全信任,在几天后就交齐了剩下的67万房款,加上5万定金,一共72万多。 5 t6 p. R V) A- z& e! b交完钱后,让唐先生再次怀疑的是,对方给了自己两张收据,而且两张收据上的盖章显示不是同一公司。其中一张为某公司的24800元的服务费收据,另一张为47万多的开发商房款收据。一次交清67万房款,却给自己开具两张不同公司的收据,对此唐先生再次提出质疑,为什么盖两个不同的章?这时销售给出的答案是,这两家公司都是一家,平时都是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