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晚,身在苏州的张先生正在公司,突然接到宿州老家医院的来电通知:儿子病危。张先生介绍,当晚11点他便从苏州乘车赶回宿州,路上也电话联系其主管汇报情况并请假,但公司并未批准,并在事后以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因孩子病危连夜回家 请假未批被解除劳动合同 3月22日上午10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张先生了解到,他在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就职,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十三年。他的儿子今年三岁多,去年八月份在宿州市立医院检查时被诊断患有脑干胶质瘤,“大半个中国都跑遍了,但这个病依然难以治愈。” 张先生告诉记者,“3月6日晚11点多,我还在苏州这边上班,突然接到宿州市立医院电话告诉我,孩子要不行了,呼吸都已经没有了,已经送到急救室在抢救了。我当时就一边给主管请假一边赶回宿州。” 张先生称,当时主管说请假要周一(3月8日)和老板说,他做不了主,“但后来老板说请假是不可能的,要不然就让我自己离职,但我肯定不会同意啊,他们却单方面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了。” 记者从张先生口中得知,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方面以张先生请假未批,旷工三天违反员工守则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张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和公司说明情况后,他曾离开公司回家照顾孩子,当时还和公司签订了一个协议,公司同意张先生回去照顾孩子并为其保留劳动关系,但从2020年10月1日起,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也将由张先生自己承担,直至到岗出勤后结束。 “结果到这次请假,对方就不承认这个协议了,就要求我离职,但我不能离职啊,我得挣钱救孩子啊。” 公司主管回复: 安顿好孩子后可以再回来 3月22日上午11时,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的冯主管告诉记者,张先生的情况公司也有所了解,“他从去年九月份就一直开始请假,直到今年上半年2月份才再次回来上班。3月6日晚他也确实打电话和我说了请假的事,但我也需要和公司反映,由公司给出意见才行,当时公司答复是不予批准。” 而针对此前的保留劳动关系的协议,冯主管也承认确有此事,“但由于他孩子的病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治愈,张先生请假也是一段时间一段时间的,公司这边还是建议让他先办理离职,等孩子的事安顿好后再回来上班,待遇也还会和之前保持一样。” 对于公司作出的决定,冯主管表示,“我也只是传递公司的意思,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是我所能够决定的。” 3月22日,记者多次拨打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管理部电话,但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律师建议: 可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月22日下午15时,针对这一情况,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潘舒平律师告诉记者,建议张先生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类型案件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如果张先生本人不知如何维权,有两个方案可供其选择,一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设有援助律师驻点,张先生可以请对方为其代理;二是向所在地司法局律协下属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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