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刘某锋没有上诉抗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报送至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峰在嫖娼过程中持尖刀捅伤被害人30多刀,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当处死刑,鉴于刘某锋作案后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在这起案件中,刘某峰的行为极其恶劣,在嫖娼过程中持刀捅刺卖淫女30多刀致对方死亡,影响极其恶劣,不过也有很多人搞不懂,广东东莞的工作岗位比较多,如果卖淫女能够好好找一个工作,肯定比这个工作赚得多啊,另外就是刘某峰就连嫖娼时都要带着杀猪刀,由此可见刘某峰也是一个危险人物。 1 }- A8 C" s. Y O6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