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75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青年屡遭丈母娘侵犯,女儿认为单身母亲情有可原

[复制链接]

7万

主题

7万

稿子

22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2644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4 15:57: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案情:大牛和翠花结婚五年,两人相敬如宾。翠花的母亲菊花单身多年,看着相爱的小两口,想到自己守寡多年将翠花抚养长大,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就乘着女儿外出之际,多次主动侵犯女婿大牛。大牛生性懦弱,本想着一两次侵犯也就算了,谁知道丈母娘菊花变本加厉,甚至在一天内连续五次进入大牛房间,大牛身体实在受不了这种摧残,于是告诉了翠花。翠花想到母亲这些年的辛苦,认为大牛有些小题大做,母亲的做法情有可原。大牛受不了这种痛苦,于是报警,警察赶来,将大牛和菊花带走。 那么问题来了,丈母娘菊花,多次侵犯自己的女婿大牛,导致大牛身体严重受到伤害的行为,法律究竟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基本法律知识,那就是翠花不构成强j罪。在我国的刑法条文中,明确地规定了强j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男子,被害对象只能是妇女。也即是说,女性是不可能成立前刑法中的强j罪的。那么丈母娘菊花可能构成哪些犯罪呢?

菊花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和前文所说的强奸罪很是类似,强制猥亵侮辱罪所保护的法益也是他人的性权利,不过是他人的性羞耻心。本罪的特殊之处就在于犯罪对象和犯罪主体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也就是说,任何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对他人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当然,通常情况下本罪的行为手段是暴力方式,但是也包括没有暴力的方式。比如说,当众将女同事的衣物扒光让她出丑。本案中,丈母娘菊花多次强行和懦弱的大牛发生关系,既然不法认定为强j罪,在刑法的范畴之内,对他人性羞耻心的侵犯,符合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丈母娘菊花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既遂。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侮辱和侮辱罪的“侮辱”不是一个意思,本罪必须对他人性羞耻心造成影响,侮辱罪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除此之外,大牛的老婆翠花是不是也构成犯罪或者违法呢?我个人认为,虽然翠花面对大牛的事后求助,没有任何的行为,反而支持自己的母亲菊花侵犯丈夫大牛。但是,这种默许不应当成为刑法的惩戒对象。翠花既没有帮助行为,也没有实施行为,只是单纯的不作为,而这种不作为又不具有导致大牛法益遭受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因此,翠花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

- Z: u4 _" `( k3 @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7-22 00:30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