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 U1 e$ T. I, i$ l* y' A. n) o; g4 u+ [" z
近日蓝润春风屿湖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项目还只是打围挖基坑,即开始收取定金,现场不明真相的缴费民众踊跃,据售楼部自己介绍 ,售楼部亮相仅两个多小时,违规收费就超过40人次。 & p& p; z+ J3 Y% x 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o! E0 L; \( k# P& R
! J7 {) a' s6 N* [, e 而蓝润地产在南充尚不是首次这种操作,在2018年蓝润进入南充的第一个楼盘“蓝润城”也发生过该类情况。如今已养成违规售房习惯,严重影响了南充房产市场秩序,请房管局介入处罚。@南充市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