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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频繁收到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利州西路农民曾珍及母亲沈玉连的求助电话。小编本着实事求是,见到了当事人及父亲,通过查阅当时人出具的合法文书以及走访取证,发现当时人的安置款确实不知是谁领走了?
* W' w- Q9 {" a% b8 X主要事件经过:
1 _8 }7 t5 Q) c2 e# S8 f求助人曾珍1991年出生在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家里有爸爸曾昭忠、妈妈沈玉连和姐姐曾静)。2008年,求助人家住房被地震震成了危房,在政府的统一引导下,求助人一家在活力村八组快速完成灾后重建,这个家再次恢复正常生活。3 L6 K2 v5 Y) @( w- ?3 }5 E
2011年,求助人曾珍与张小均结为合法夫妻,年底生育一子取名曾圣博。按照农村习俗,多孩家庭成家立业后就要分户过日子。求助人一家按照这个民俗开了家庭会,达成一致意见:爸爸与姐姐曾静分为一个户口簿,居住在灾后重建房屋里;求助人曾珍与妈妈沈玉连、丈夫赵小均、儿子曾圣博四个人一个户口簿,居住在自购集体处理的民房(有合法购买文书)。会后,求助人一家按照正常程序完成了、社、村、公安分户审批的全部流程(有各级审批批准的签字及印章)
8 u4 D T% A' q: U6 Y+ p. G2015年,求助人曾珍生育一女取名张紫棋,求助人家庭人口达到5人。
2 c1 k( h. z' N. a& {. s$ j/ y2017年,广元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需要征用求助人的合法住房,求助人本着大局观积极配合测量、评估、申报等工作,但是,好心未必有好报!本是事实清楚、证据明了的五口人拆迁安置补偿突然被拆迁领导以无以支持论点强行地只补偿张小均、曾圣博、张紫棋三人安置款。
8 e0 R9 S% L4 F- R9 }4 r% v2 S, g, Q作为街道办事处与求助人签署《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的被征收人;作为三级行政签字盖章确权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认定表》中的户主;作为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市检察院驻检察室联合出具《征地拆迁工作法律监督告知书》中的告知人。作为多个政府公文确权的拆迁安置补偿的主体人(曾珍和沈玉连)为何没有拿到一分安置补偿款?
$ Y' g4 Q1 F p另外在两级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安置人员证明》确定曾珍、张小均、曾圣博、张紫棋四个人为安置人,为何偏偏只有曾珍没有安置补偿款?漫漫维权路、越走越辛苦!现在曾珍一家五口人,只拿到三口人的拆迁安置补偿。按照《国土资电发〔2011〕72号》文件和《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文件规定,我想问问我们的拆迁办领导和分管领导,难道您们没有必要说点什么吗?更为让小编吃惊的是求助人的家人还播放一段村干部怀着“互相包庇态度”的回复录音“xx(领导姓加职位)说了 ,我们只有找到一个说辞才有法给出去呀……”8 N5 B" }8 e7 n" |- n/ m" j
在拆迁中的缓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情况又有谁来监管呢? 小编将继续关注并加以详细报道!6 Z7 O! W: ^$ b/ I) G) n$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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