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红利上千万 股东变成放贷人 威胁要弄死股东 逼疯了股东老婆 3 |4 X8 e! S- x3 r" p
杨洪斌 男 48岁 住邻水县鼎屏镇 身份证号码51303XXXXXXXX0007. 电话:XXXXXXXXXXXX. 杨洪斌将我入股资金,强变为他向股东借款,还本付息,独吞股东的红利,杨洪斌亲笔写的入股凭据,自己都不认可。股东范建明不服 杨洪斌利用黑恶势力恐吓,扬言要弄死股东范建明,范建明的妻子被多次恐吓,忧郁过度,患上了精神病,成为一级残疾人。天理何在? 2010年3月我向大专同学杨洪斌提议 ,在邻水县兴仁镇农贸市场做房产开发项目【我的老家】。我是当地人,占有天,时,地理,人和。我与杨洪斌商议决定:共同投资,股份合作,风险共担,利益按股份分享的原则,共同开发邻水县兴仁镇农贸市场开发工程,建房销售。 由于当时我资金缺乏,利用自己的人脉,采用民间借贷(还本付息)的方式筹集了25万元现金。根据当地的工程预算前期总投资为1053483.44元,杨洪斌投资803483.44元,占股份76.27%,我范建明投资25万元,占股份23.73%。我的25万元于2010年3月30日,交给大股东杨洪斌统一管理,杨洪斌也出具了【今收到范建明交来兴仁农贸市场工程入股资金25万元】的凭据。我们共同参与经营,分别给予了基本的劳动报酬。 通过我老家的人脉关系,工程非常顺利,房子一边修边销售,除了当时105万余元的前期投资,以后都是滚雪球一样直到工程完成,都没有加投入,销售资金收入全部交给大股东杨洪斌统一管理,现在修建房子已经销售了80%以上,已经获利上千万元。 被投诉人杨洪斌见钱眼开,不顾同学情,无商业道德,背信弃义,将我入股的25万元投资,单方面处理为向我借的25万,只愿意支付我25万本金及利息。如果真的是我只是借钱给他,凭什么我要去通过民间借贷凑钱来借钱给他,做没有利益又担风险的事情难道我吃错药了吗?没有我他会知道邻水县兴仁镇农贸市场需要开发吗?如果没有我工程项目能够如此顺利吗?工程赚钱了杨洪斌想独吞成果,将上千万元红利及余下待销售的房子作为己有,用还借贷的方式拿几万的利息打发股东,杨洪斌你自私自利,卸磨杀驴,自己开头承诺的不算数,就连自己手写的入股凭据也不认可,请问你信用何在?脸面何在? 请求政府领导为我作主,打击黑恶势力,谢谢! ' [8 K% H/ P# H. X6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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