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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状告董洁经纪人侵犯名誉权 终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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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5 09:3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来源: 华商报(西安)& G9 E* y  ^  U& Q1 P7 u; ]

2年前,潘粤明董洁婚姻出现裂痕,董洁经纪人任佳莺爆料潘粤明诸多“劣迹”,潘粤明起诉任佳莺及媒体侵犯名誉权。历经两年,此案日前终于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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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12月15日报道 潘粤明董洁婚姻出现裂痕,董洁经纪人任佳莺爆料潘粤明诸多“劣迹”,潘粤明起诉任佳莺及媒体侵犯名誉权。历经两年,此案日前终于盖棺定论。

2012年12月,潘粤明委托律师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状告其诽谤自己“嗜赌、欠债、抹黑董洁”。一审宣判潘粤明胜诉后,两被告分别提出上诉。2014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对潘粤明造成名誉权侵害,在判决下达7日内须向潘粤明公开道歉。不过截至昨日华商报记者发稿时,被告并未对判决结果作出反应,该判决还未执行。

董洁经纪人发声明斥潘粤明嗜赌

2006年,潘粤明董洁因出演电视剧《红衣坊》而相熟相恋。2008年9月26日,两人低调举行婚礼。2009年2月,董洁顺利产下一个男婴。2012年10月19日,知名博主“八掌柜”爆料董洁和潘粤明两人已经分手。另有爆料人称董洁与王大治已经偷情2年。10月20日,微博账号“董洁焦点资讯”发布了标题为《董洁工作室致所有关心董洁的朋友》的微博,其中公开指责潘粤明曾经抹黑董洁与其他男子有染、谋取私利、嗜赌成性、粗暴无礼、欠债,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导致二人分手。而后,董洁经纪人任佳莺转发此微博。该条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被传播,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潘粤明。

次日,潘粤明在个人微博上对该言论进行了澄清,称对于感情问心无愧,爱家爱孩子。但事件并未因此结束。随后几日,《申江服务导报》对任佳莺进行了采访,10月24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的文章以整版报道的形式出现在《申江服务导报》中,并引起众多媒体转载,事件再次扩大化。

潘粤明被侵犯名誉权,被告须公开道歉

2012年12月,潘粤明委托律师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状告其侵犯名誉权,要求任佳莺删除微博及相关网站内容,《申江服务导报》公开对不实报道进行澄清,并要求两被告在网络、平面媒体进行致歉。经过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定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侵犯了潘粤明的名誉权,应对其公开道歉。但两被告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11月下旬,法院驳回了任佳莺与《申江服务导报》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终审判决书下达已一周有余,但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均未按判决要求进行澄清道歉。根据判决,如两被告拒绝履行道歉义务,法院将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在指定的全国发行报刊上刊登判决,刊登费用由两被告负担。 华商报记者 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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