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坡区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切实解决了一批环保执法难、取证难问题,提高了环保部门行政执法能力,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为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力支撑。仅2017年,就立案查处204起,处罚410万元,查封扣押170起,移交行政拘留案件8起9人,移交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起,实现全市近10年零的突破。其中,邓某等4人非法处置煤焦油案为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成立三个机构。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率先在全市成立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环境犯罪侦察大队,并在各乡镇、街道派出所挂牌环境犯罪侦察中队;成立区环境犯罪刑事检察小组。区检察院选派优秀检察官加入,让环境案件在调查阶段专人指导,进入司法程序后专人负责侦查、批捕、起诉;成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组。由区法院、检察院、公安、环保、法司、法制办等部门组成,下设联络处在区环保局,由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指派人员驻守,区检察院派人监督,提高办案效能。 建立“5+6”工作机制。去年5月,区环保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领导机制、驻班机制、会议机制、执法机制、考核机制等5项环保+公安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同年11月,又建立了领导机制、联络机制、办案机制、公益诉讼机制,监督机制、培训机制等6项“环保+公安+检察”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加强两类培训。组织全区环保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培训和考试,62名园区、乡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取得省行政执法证;每季度组织园区、乡镇(街道)及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升环保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 P2 m, b5 k+ S5 V6 |' d h" h
(东坡区环保局 刘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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