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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斯卡纳将小区入户大厅变作商业用途售予他人开超市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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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1 10:36: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 K0 X' t6 Z3 x( O% W9 @. |
托斯卡纳B区三栋一单元楼下近日开了一家超市,东西随意摆放到公摊路面、招牌与小区装修格格不入有碍观瞻、外来人员无法管控等问题频现。在此,想请教有关部门几个问题,望答复。2 C( `/ ]  h+ E" Q9 A& G- w
     一,此地属于小区单元入户,变作商业用途并售予他人是否合规?小区内部可以商住混合吗?$ Q/ e* Q( r' n/ ]7 W7 n
     二,翻看当初的购房合同,发现写明除几个特殊用途之外的地方全部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很明显,这间并不属于特殊用途的房间,开发商有权利销售吗?这属不属于改变房屋用途?
, E+ b- V" [+ t! `! F
6 ^  o# ]. p6 @9 s+ l! a买房不易,安居更难,恳请有关部门解答我们的疑惑,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感谢!' c0 n. p  x5 ~% C& {
三,当初购房合同上标明两个大门均为住宅入口,并未划作商业入口,开发商销售这间公摊房屋并将其作为商业入口的行为是否合法?
% Y. ~- |* J9 l; \, W2 F0 `" g" E7 K2 p! z4 u2 a5 k, f  T3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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