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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哄老婆开心说"房子归你独有" 离婚时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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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14:0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婚房是双方大人买的,结婚后,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为了哄老婆开心,老公说,要么房子就登记到一个人名下好了。

之后,老公和老婆还正儿八经办了过户手续,房子归到老婆一人名下。两年后,妻子起诉离婚,丈夫面临人财两空……

这是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刚刚调解好的一起离婚纠纷。

不少人看了以后,都纳了闷:说好的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就变成个人财产了,还得花这么多精力才能解决。

事出何因?又当何解?

两家合资买的婚房

吵了一架后丈夫说房子归你独有

这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男方1991年生,女方1988年生,2014年结婚。

当时结婚的婚房是双方大人买的,男方大人出了70万,一辈子的积蓄倾囊而出。女方大人出资10万元。

80万元在建德市区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们把房屋产权登记在小俩口名下,系他们夫妻共同所有。

大概是因为年纪太轻,小俩口婚后感情并不好,常常吵闹。2015年12月,两人又吵了起来,女方一气之下说,离婚算的。

男方一想,这闹得也太大了吧。为了挽回婚姻,让老婆消消火,男方跟女方说,要么房屋归你独有。

两人感情并没有好转还是离婚了

房子到底归谁

“房屋归女方独有”,两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在未通知父母的情况下去房屋管理部门办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说,房子从两人共有变成了老婆一人独有。

但是,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好转。 2016年,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当时她已经有了身孕,法官认为双方有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弥合的可能性,驳回了女方起诉。

今年6月,女方再次来到法院,还是为了和丈夫离婚,离婚的态度十分坚决。女方说两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漠,所以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并且孩子由自己抚养。他们的孩子还未满周岁,尚在哺乳期。

男方不同意离婚,说自己没有不良嗜好,两人间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

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后,发现房子是双方最大的梗。而男方大人一听说,他们出资70万的房子现在归了女方一人所有,女方还提出了离婚,痛心疾首,“人财两空,人财两空呐”。

几经周折

男方给女方45万元拿到房子

根据《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本案中双方作出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屋归属女方一人所有,系双方自愿,也无证据表明附加条件,应为合法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执意要离婚,房子也不纳入谈判,男人确实有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好在女人也是善良的人。她说,只要男方同意离婚,房子可以再谈的。

本着调解协商解决家事案件的工作原则,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了4次调解,最终双方自愿离婚。

孩子由女方抚养,房屋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在三个月内给女方房屋款45万元,款项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若违约,违约方再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建德的房子在这数年里涨幅并不大,2014年80万买进的,现在市场价格大约在100万元左右,考虑到当初男方大人出资多,也考虑到小俩口婚后有了重新协议,所以最后调解的基础基本上还是房子一人一半。

两个吵吵闹闹的冤家终于平和地分开了。

法官也蛮感慨:现今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很多,房屋产权登记或产权份额的约定要谨慎。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家庭的事情,父母出资给孩子置办财产的,应多与父母沟通交流。婚姻不是儿戏,房屋加减名字,房屋产权约定,也不是儿戏,都需要谨慎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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