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上8点左右,在东兴区栖霞路,一对青年男女站在道路中间的双黄线上,摄影师一边指点一边拍照,情侣不断调整姿势,当时光线较暗,两名助手各拿着摄影灯随着情侣来回走动。为了寻求最佳角度,摄影师站在马路中间弯着腰,甚至干脆坐在路中间为情侣拍照。该路段周边有大型商场和住宅小区,来往车辆非常多,有的车辆看到路中间有人在摄影,只能临时变道避开拍照的人,也有的车辆经过此地时不断鸣笛,不过丝毫没有影响这对情侣拍照的热情。 刚好开车经过的谌先生气愤地说:“这几个人站在马路中间,光线不是很好的情况下,司机不容易看见他们,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在非机动车道上拍摄属于违法行为,目前,根据道交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要各行其道,行人不能在机动车道内长时间逗留。如果因为拍照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则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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