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在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记者20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在南昌、赣州、吉安、抚州和省属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要求,各地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本市(医院)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方案,7月30日前必须正式出台本市(医院)实施方案。 取消药品加成 医院收入渠道缩减 何谓药品加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在200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中提到,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药品实际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 而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为何要取消药品加成?有专家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可以更多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大政府的投入,有助于消除可能存在的大处方问题,也能逐步改变医疗机构靠药品加成来获得经济收入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我国药品加成始于上世纪50年代,目的是弥补公立医院收入不足,维持正常的运行和发展。迄今为止,医院收入主要分为三部分,包括财政补贴、医疗服务收费与药品加成。药品加成取消后,医院收入来源缩减。 破除“以药补医” 建立新型补偿机制 1 f0 X# H/ T7 Y% \3 i& h5 N#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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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28日,要按照8月底前实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覆盖、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要求,倒排时间表,明确重要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具体到天),做好相关单位的动员工作,研究出台工作方案。5月30日前完成本市(医院)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测算工作;各价格主管部门、省属各公立医院要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细致做好本市(医院)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测算工作,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医保报销政策的衔接,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6月30日前完成本市(医院)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方案,7月30日前必须正式出台本市(医院)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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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 {$ P; U! G& a" [ 本文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左阳天" R7 U5 v% K; A% D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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