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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本报资料图片 张全能 摄 2017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650”工程,即开展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综合执法行动、科技治霾“六大行动”,实施落实责任、综合保障等50条举措。这是昨日晚上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评年,大气质量更引起社会关注。据了解,今年省政府的空气质量目标还未正式下达,我市已初步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确保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目标,PM10、PM2.5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分别下降25%、20%;同时,持续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精准发力,力争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好于2016年。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在终期考评中获得“优胜”?我市已在大气污染防治“作战图”中,标画出着重号。 六大行动 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为加大力度铁腕治污,竭力保卫蓝天,在学习借鉴京津冀地区和其他城市做法基础上,我市将展开“六大行动”,以确保完成今年年度工作目标。 行动1 开展压减燃煤行动 力争11月之前完成全市在用燃煤锅炉淘汰率达50%以上 我市将大力推进在用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包括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加快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木材及生物质燃料锅炉的淘汰,力争11月之前完成全市在用燃煤锅炉淘汰率达50%以上。 最大限度压减电力行业本地排污,全市两家燃煤电厂要实行压减发电量及从11月1日起错峰生产等措施减少燃煤使用; 开展锅炉全面达标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达标情况的全面检查,不达标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同步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清单;同时,严格落实新建燃煤锅炉环评制度和注册登记制度,原则上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燃煤锅炉。 行动2 开展控车减油行动 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新注册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在控车减油方面,我市将实行以下措施: 源头控车,1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及客车、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其他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环检治车,强化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站监督管理,加大现场抽检和视频监控力度,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和遥感监测; 严管重车,加大重型柴油货车抽检和治理力度,研究制定入城柴油货车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方案;研究划定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源控制区; 淘汰旧车,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步伐; 清洁用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研究推广LNG、CNG公交车低氮燃烧技术,优先在主城区配备新能源等低排放公交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供应国五汽、柴油,开展全市油品监督性抽检工作等。 行动3 开展治污减排行动 4月底前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放清单 开展治污减排行动,我市将严格重点企业监管,市控及以上重点涉气企业制定年度“一企一策”减排方案,不能完成减排治理目标的冬季一律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全市水泥、玻璃、钢铁生产行业企业限期制定并实施超低排放工作方案,每年重点时段实施错峰生产;加强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改;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规模以下生产企业,加快完成砖瓦、陶瓷等建材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有序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4月底前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放清单,重点排放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面实施工业涂装、印刷包装、木质家具生产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集中开展新都龙桥家具园等六大重点产业园区专项治理; 6月底前完成全市200家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检查抽测,年周转量5000吨及以上储油库全部安装油气在线监测设施; 开展“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强对工业园区外小企业、小锅炉的清理整治,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予以取缔。 行动4 开展清洁降尘行动 年底前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我市将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控制,加强建筑、市政、交通、拆除“四大工地”扬尘控制,年底前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所有新建建筑工地全部安装高效喷淋设施;强化轨道施工扬尘管控,建立施工企业环保守法信用管理机制;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设,逐年提升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市政工程桥梁项目除必须现浇外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重点时段实施建设工程错峰施工。 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的取消营运资格,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责。对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的所有土街土路、破损道路全部进行硬化、修复,对所有裸露区域全部进行硬化、绿化或有效覆盖;提升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推行区(市)县网络化降尘监测; 加强搅拌站点、采砂场、砂石场扬尘控制,全面清理无资质搅拌站点、采砂场、砂石场,对非法新建站点发现一家关停一家,禁止有资质站点违法扩建;对拆除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迁建手续的混凝土搅拌站、采砂场、砂石场,依法取消其资质; 加强工业扬尘控制,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限期完成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及联网,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必须按要求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大力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 行动5 开展综合执法行动 推进露天烧烤入室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在综合执法行动中,我市将严查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秸秆禁烧责任,强化成都市及周边城市群区域联动禁烧,对卫星、无人机航拍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行为,要及时查处,追究责任;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严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禁燃区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街道(乡镇),全面取缔禁燃区内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及时发现和制止禁燃区内燃用散煤问题,做到禁燃区内散煤禁运、禁售、禁存、禁燃; 严处机动车环保检测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机动车环检机构场内及周边检测秩序,建立维修企业与机动车环检机构车辆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维修企业非法租用排放控制装置等违法行为; 严控露天烧烤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推进露天烧烤入室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重点整治处背街小巷、待建及在建工地等区域露天烧烤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