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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司机在执法局吃住10天 官员:故意造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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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8 16:40: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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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在交通执法局院内生火做饭 图/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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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在交通执法局院内生火做饭 图/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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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交通执法局 图/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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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一句‘改天再来!’我在执法局门口苦等了10天,白天,锅碗瓢盆搭伙开灶,晚上露宿大院……”
  12月26日,河南“大河论坛”曝出一则消息,8辆超载货车在河南襄城境内遭查扣,司机前往处理时,被交通执法局领导告知“改天再来!”司机担心错过处理时机,在执法局院内吃住10天。
  27日上午,“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联系到货车车主刘先生,他表示,有7辆车归他所有,司机是他雇的。因为在执法局一拖再拖,自己损失将近9万元。
  襄城县交通执法局局长朱建忠告诉“北京时间”,司机吃、住在执法局大院,这是故意在造势,此外,“我从没说过‘改天再来’,只说过‘下周再来’。”
  至于车辆被扣长达10天,朱建忠称,主要是“以交通还是交警为执法主体进行处罚”,一直未能与司机达成一致。
  司机称局长让“改天再来!”
  12月15日凌晨,司机雷先生驾驶半挂货车,途经省道238襄城县境内,被交通执法人员拦停检查。因疑似超载,又拒绝固定治超站地磅称重,他的车被交通执法人员强制拖到固定治超站停车场。
  期间,交通执法人员还请交警、特警到场,司机的行驶证、驾驶证被扣。
  雷先生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当晚,交通执法人员共扣留8辆疑似超载货车。
  “当时超载了,但又心存侥幸,我才拒绝配合检查”,雷先生表示,车被拖到停车场后,自己一下子急了,“货主不停催货,如果我们不能按时运货到目的地,要承担很多运费。”
  被扣车后,几位司机请求执法人员连夜处理,但被告知“需等天亮”。
  早晨8点,司机们前往襄城县交通执法局,但违法处理室工作人员告知,下周星期一(19日)再来处理。对于等待原因,处理室让司机找领导。
  “我们拖不起时间,便去找执法局局长朱建忠询问,他没解释原因,只是告诉我们改天再来、改天再来(处理)。”几名司机告诉“北京时间”。
  货车司机在交通执法局院内生火做饭 图/北京时间货车司机在交通执法局院内生火做饭 图/北京时间
  在执法局大院生火做饭
  一边是货主不停地催货,一边是无期限的处理流程,司机们进退两难。
  最后,几人一商量,买来铁锅和饭碗,就地取材,用执法局院内已枯黄的丝瓜秧生火,饿了就煮方便面吃。晚上,就从车上拿来被子,在院内露天睡觉。
  接下来的几天里,司机们每天都去执法局询问进展,执法人员则重复“正在商量研究,再等等”、“这事得找领导”的说辞。
  找到朱建忠局长,得到的答复又是“改天再来”。
  司机们弄不明白:“车辆违法超载了,我们接受处罚,为何迟迟不能处理,这一拖再拖的“改天”,究竟是啥意思?”
  12月21日,车辆被扣第7天。车主刘先生接到几名司机求助,亲自跑到执法局讨要说法。
  刘先生告诉“北京时间”,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上面有领导来检查工作,所以不能处理,只能改天。”
  12月24日,车辆被扣10天后,交通执法人员通知,由交警进行违法处罚。几名司机称,“过磅、称重、取证、卸载、复磅,最后交警每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6分。整个流程一个小时间便走完了。”
  交通执法局被指抢处罚权
  1个小时便可以走完的流程,为何耗费了10天?
  27日上午,朱建忠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对“上面来检查工作耽误处理”的说法并不知情,真实的原因是,究竟以交通还是交警为执法主体进行处罚,一直未能与大车司机达成一致意见。
  朱建忠表示,当时查车位置并不在固定治超站,而是由交通单独上路查扣,只是车辆不配合才叫来公安部门。依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会议纪要,交通部门除与公安联合治超外,也要主动作为上路查处车辆超限行为,也就是说,交通一家查处,理应由交通执法单位做出处罚。
  朱建忠说:“车主保证以后超载车不再走襄城境内,才协商由交警做出处罚。”
  不过,车主刘先生并不认可朱建忠的说法。
  刘先生说,“部委有文件规定,罚款、记分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河南省交通厅的办公会议纪要,绝不能大于部委的文件效力。另外,查扣车辆时交通执法员和交警同时在场,车辆的行驶证、司机驾驶证由交警暂扣,交警理应是执法主体。”
  “北京时间”查阅发现,今年8月,交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布《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开展路面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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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按照两部门规定,交通执法局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无道路罚款的依据。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北京时间”,司机们抵制交通执法局的处罚,根本原因在于其比交警罚款高太多。按照河南省交通厅治超文件规定,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55吨,每超一吨要罚款500元。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超过100%,处以1500元罚款、记6分。货车司机一旦超载过多,二者的罚款金额,差距较大。
  因为耽误10天,车主刘先生缴纳的拖车费、延误运输成本,人工成本,总计损失将近9万元。
  他告诉“北京时间”,接下来考虑向纪委投诉,并通过诉讼讨要公道。
  北京时间原创 李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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