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2月23日电(记者 陈曦) 12月19日,成都市交委官方微博接到市民杨先生的投诉:12月9日23:30左右,杨先生在双流机场乘坐出租车到龙潭立交附近,支付178元车费,且机打发票上无法看清车牌号。 12月19日下午,接报后的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立即着手调查。根据杨先生提供的司机照片等信息,执法队员发现联众出租汽车公司川ATN770驾驶员邓某有重大嫌疑。经过3天深入细致的取证,12月22日上午,确定邓某为违法当事人。在证据面前,邓某也最终向执法人员承认,当晚他的确在川ATN770出租车上使用了电子脉冲设备,虚增里程,虚增运费。 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市交委对驾驶员邓某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无限期禁入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处罚;对联众出租汽车公司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进行扣分处理。 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开展以来,市交委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已对虚增运费的5名驾驶员进行了吊销从业资格证、无限期禁入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处罚。 温馨提示 1.市民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若发现里程数、金额与平日有较大差异,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时间、地点、发票、照片、录音材料等。并通过拨打12345进行投诉,也可通过市交委官方微博、网站进行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乘客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投诉当事人。 2.市民乘坐出租车时,如遭遇找假币的行为,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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