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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春天小区属于舞凤街道办管辖区。小区有将近1000户业主,但是小区规划的机动车库数量不到500个,配套车库数量严重不足。
% k% f& ?8 {0 e$ |0 J3 W* w2 Q/ v小区现在的“车库”,其实也不是正规规划设计的车库,因为他不符合规划审批手续,无土地使用审批权限等,至于验收就更不要提了!它只是利用地坪高差,设置的架空层,相当于是违规构筑物。关于它怎么修建出来的,很难给大家讲清楚了。因为规划局已经换领导了,时间这么久,就不再提这些问题。
* T; |% x: ?; C5 B; t1 H0 P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现在这个构筑物,可以做车库使用,甚至在某些部位还可以做商铺使用,所以开发商就动了歪心思,想高价出售这些违规构筑物!但是呢他办不到手续,而且小区大部分业主也不同意他私下当小产权出售,于是就有了下边这个承诺书。
1 ? N4 C) {8 p" K' Y- i$ U这个承诺书具体情况就是,开发商欠了供电局电费,想把手里的(本应该为规划中给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构筑物私下抵押给供电局,由住建局和舞凤街道办某些公职人员做见证。/ o9 H5 r; b; i& R& l! K
但是我们纳税人,养着的公职人员却不清楚,也不知道,这些构筑物,
4 f/ e4 A5 `" _( O- `首先从规范和法律上讲,他手续不齐全,是不能随便出售的,国家严厉禁止小产权出售!
: o4 P3 Y+ V* [; V$ Q第二:作为公职人员,在本质工作以为,随便就见证、担保,而且是以单位的名义签字,简直属于违法行为!- _3 E8 g0 Z' |) ~( a' U3 k
第三:在利益面前,某些人真的胆子太大了,中国是法治国家,老王三令五声告诫,却还是胆大妄为!小区这么多业主,这么多老百姓,你也不问问就随便签字担保了。请问,谁给你的勇气和权力,你就不怕你下辈子蹲班房!!!% q) F9 C$ w$ h* D" ?1 b6 p9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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