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年男子连续8天偷鸡179只 偷得后去菜市场销赃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6 09:5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南都讯 第一次偷土鸡得手后,蓝某盗窃活鸡的行为一发不可收拾。连续8天按照同一个作案手法,到东莞大朗镇的一个荔枝园内偷鸡。因为数量较大,被园主发现踪迹,随即报警。蓝某在第8次得手后准备去菜市场销赃的路上被警方抓获。

昨日,南都记者获悉,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判处蓝某触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通过案件的庭审,南都记者了解到,蓝某今年40多岁,系广西上林县人。2015年11月1日开始,蓝某携带木棍、蛇皮袋、铁钳窜至东莞市大朗镇杨涌村荔枝园附近。他用铁钳将铁丝网剪开后,钻进荔枝园盗窃活鸡。随后,将盗得的活鸡拿到大朗镇某菜市场邱某(另案处理)经营的鸡档处进行销赃,

2015年11月8日18时许,蓝某再次采取上述作案手法,盗得饲养的活鸡38只。蓝某携带赃物离开,途经大朗镇杨涌村人行天桥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缴获活鸡38只、作案工具一批及现金360元。破案后,公安机关依法将38只活鸡发还给失主。经查,截至案发时,蓝某一共偷了活鸡179只。


% Y0 Z# Y0 U, ?% J" P  f

# ^- R  P# c  _) [

3 r  d" h! @6 T# J' _( I, s

法院审理认为,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勿以恶小而为之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陈灿钟法官表示,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蓝某正当壮年,却不找正当工作,以偷鸡牟利,最终锒铛入狱,其教训值得记取。偷鸡看似小事,但若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的恶行,也有可能将人引向歧途,铸成大错追悔莫及。市民洁身自爱遵纪守法,当从谨慎做好小事开始。

( l3 b" B' g( h0 j! k1 E8 _7 I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17 04:53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