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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遭协警追赶致车祸 疑追车交警有脚踹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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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6:39: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5 F" T1 R/ J; M23 W4 c4 x. Z+ p+ O

3 H. B6 I/ C  S/ D. Z
情侣遭协警追赶致车祸 疑追车交警有脚踹动作

  一场与警方“生死时速”般的追逐后,28岁的广东河源女子邱秀玲躺进广州三九脑科医院病房,至今昏迷不醒;她即将迎来32岁生日的未婚夫利勇锋则当场死亡。

  这场骑行追击发生于12月1日16时许,事发广东省河源市郊区的滨江大道。河源市公安局12月6日通报称,该局交通治安整治组当天在滨江大道开展交通治安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利勇锋驾驶摩托车搭载邱秀玲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组成员驾驶警用摩托车鸣警笛并多次口头要求利勇锋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利勇锋却驱车加速前进,行至滨江大道距迎客大桥约100米路段时失控撞向路边绿化树。

  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12月7日告诉澎湃新闻,追车的是两名协警,违法行为是后座的邱秀玲没戴头盔;两名涉事协警目前已接受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利勇锋的哥哥利勇光则向澎湃新闻称,事后曾有目击者向家属透露,在摩托车撞到绿化带的瞬间,追车的“交警”有脚踹动作,不过,“这些目击者后来都改口了,再去问时就说 不清楚 ”、 没有看清 ”。”

  河源市公安局通报称,事发后,该局成立调查组,若发现执法过程存在问题,查实后会依法处理,并委托有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事车辆的安全性能、车辆速度及碰撞情况进行检验和鉴定。

  前述公共关系科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涉事协警是否有脚踹动作”有待调查确定,该局会公平公正处理此事。

  摩托车被交警追车3公里

  利勇光得知弟弟利勇锋出事是在事故发生三小时后,他赶到时人已送到殡仪馆。

  “(12月1日)再过3天就是弟弟的生日,”利勇光说,弟弟和未婚妻邱秀玲都准备好了户口本,打算最近领证,婚房都布置好了。

  利家所在的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镇前进村,距离河源市区约12公里。由于临近市区,前进村不少村民会骑摩托车去河源市区,车程只需10多分钟。

  利勇光称,家属事后得知,当日14时20分左右,利勇锋骑车经过滨江大道回家时,其驾驶的女式摩托车被交警追了3-4公里,从滨江大道的御龙湾小区一路往南追至迎客大桥附近,直至发生意外。

  死者家属向澎湃新闻提供两段翻拍的事发视频显示,在滨江大道上,一辆乘坐两人的摩托车遭一辆警用摩托车紧紧跟随,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挨得很近。家属说,视频中行驶在前的女士摩托车驾驶员正是利勇锋。视频中,坐在后座的邱秀玲没有戴头盔。追赶利勇锋的警用摩托车上坐着两名制服男子。根据周边车辆行驶情况可判断,两辆摩托车当时车速很快,且都闯了红灯。

  滨江大道双向6车道,限速60km/h,远离市区,路上过往车辆不多。澎湃新闻12月7日实地走访发现,在利勇锋被追车的3公里路段中,共经过3处监控和3处红绿灯;最后车毁人亡的事发地点附近没有居民点,距离此处最近的一处监控也在600米开外。

  死者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未喝酒、吸毒;尸检结果显示,符合交通事故中与钝性物体碰撞、刮擦致颅脑损伤而死。

  利勇光表示,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交警给他们看了路上的3处监控,前两处监控视频只能看到追车过程,最后一处监控视频比较模糊,没有拍到摩托车撞击绿化带的过程。

  摩托车撞击绿化带翻车的地点位于滨江大道迎客大桥往北约100米处。时隔6天,绿化带边上的水泥护栏仍有明显刮痕,一旁的树木由于受到猛烈的撞击和剐擦,多块树皮已经脱落。

  一位在滨江大道绿化带施工的工人告诉澎湃新闻,事发时,她正在一旁的绿化带工作,只听见“砰”一声,摩托车撞上了绿化带,人和车都飞了出去,“男的当场就不行了”。

  事后流传出的现场图片显示,利勇锋躺在绿化带旁的一棵树下,他所驾驶的摩托车距离此处约30米。

  未戴头盔遭交警拦截

  利勇锋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事发时,利勇锋没有喝酒、没有吸毒。他的尸检结果显示,其符合在交通事故中与钝性物体碰撞、刮擦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他的家人告诉澎湃新闻,利勇锋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这起事故中,利勇锋的女友邱秀玲头部、腿部受伤严重。12月8日,邱秀玲的母亲卢顺凯告诉澎湃新闻,经过多日治疗,邱秀玲的病情有所好转,渐渐有了一些知觉和意识,但仍旧昏迷不醒,无法开口说话,其治疗费用由交警部门承担。

  利、邱二人为何被交警狂追3公里?摩托车为何最后会撞击绿化带?这是利勇锋和邱秀玲家属心中尚未解开的疑问。

  针对此事,河源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源警事”12月6日通报称, 12月1日16时左右,该局交通治安整治组在市区滨江大道开展交通治安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当事人利勇锋驾驶摩托车(经查已报废)搭乘邱秀玲(当时未戴安全头盔)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组成员驾驶警用摩托车鸣警笛并多次口头要求利勇锋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利勇锋却驱车加速前进,行至滨江大道距迎客大桥约100米路段时,当事人所驾摩托车失控撞向路边绿化树上,事故造成利勇锋当场死亡,邱秀玲受伤。

  上述通报表示,事发后,该局高度重视,除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和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外,还成立“12.1”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已委托有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事车辆的安全性能、车辆速度及碰撞情况进行检验和鉴定;同时,该局警务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如果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查实后将依法依规处理。

  这份警方通报引发死者利勇锋家属的不满。利勇光表示,通报中的“驱车加速前进”、“失控撞向路边绿化树”等描述与事实不符,他们担心此事得不到公正解决。

  利勇锋的多名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事发至今,交警部门只给他们看了三段道路监控视频,其他均没有答复,他们曾提出要求看两名协警的执法记录仪及询问笔录、路过车主的行车记录仪等,均遭拒绝。

  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当前,河源正在进行交通整治工作,事发时,后座中的邱秀玲未戴头盔遭交警拦截,追车的两名交警均是协警。

  警方为何坚持追赶3公里?该负责人分析说,利勇锋所驾驶的摩托车因未年审已报废,可能是“心虚”,故不顾交警的口头警告,始终没停车。利勇光表示,出事的摩托车确实没年审,这种现象在农村很普遍,但交警开始追车时,并不知道这辆车已报废。

  多位在河源市区拉客的摩的司机向澎湃新闻表示,按照相关要求,乘坐摩托车必须戴头盔,否则会遭交警拦截。在证照齐全的情况下, 会被处以200元左右的罚款。

  是否遭脚踹警方介入调查

  事发一周以来,死者利勇锋的家属上网发帖、朋友圈呼吁,四处寻找目击者。利家人之所以急于寻找目击者、事发视频,是因为心中有一个“结”。

  利勇光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当天,曾有多名目击者向家属称,摩托车撞到绿化带前,交警有脚踹动作。他说,这些目击者后来都改口了,再去问时就说“不清楚”、“没有看清”。

  死者家属提供的两段录音中,一位骑摩托车路过的女车主称,在御龙湾小区附近,涉事两辆摩托车从她两侧快速穿过,两辆摩托车挨得很近,车速很快,都闯了红灯;一位路过的男性车主表示,在交警追车过程中,他亲眼看到交警曾有拉人动作,至于后面是否踹人,他本人没有看清,无法判断。

  利勇锋所驾驶的摩托车在撞击绿化带时,附近有多名绿化带工人在施工。12月7日,澎湃新闻找到当时在附近施工的两名绿化带工人,他们均称,确实听到了响声,但没有看清事发过程,不清楚事故怎么发生,也不清楚交警是否有脚踹。

  12月8日下午,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答复澎湃新闻称,该局已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涉事两辆摩托车是否发生接触、碰撞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调取了三处道路监控视频,只拍到两辆摩托车快速行驶的过程,并给死者家属看了三处的监控视频;同时,该局已寻找多辆当时路过的车辆以及更多的目击者,就是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

  该负责人称,事发当日,该局已成立调查组,两名涉事协警已接受调查,事件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针对“涉事协警有脚踹动作”的说法,该负责人回应称,相关情况有待调查确定,该局会公平公正处理此事,“该负的责任肯定会负”。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死者家属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单纯两名协警的追车行为就已严重违规。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上述负责人表示,确实有相关规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认为,摩托车上的当事人未戴头盔,属于普通交通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执法规范交警不能因此而追车。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协警不能单独执法,假如两名协警私自决定追车3公里,导致此次严重后果,可能涉嫌滥用职权。张智勇说,具体到该事件,假如经调查涉事两名协警有拉人、脚踹等行为,并直接导致对方翻车、车毁人亡,还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利勇光表示,目前,家属最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希望警方能尽早公布所有相关视频。利勇锋的家属也期盼邱秀玲能早点醒来,讲清整个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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