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房屋前面污泥不堪的街道 我叫约木收巴,越西县尔觉乡打里井村人。身份证号码:513434197606075278。2011年6月16日夜晚的一场大暴雨,引发山水爆发,把我们村120户人的房屋冲毁,我们的生活用品和牲口全部被冲走,一夜间变得一无所有,生活陷入困境,无家可归(四川新闻网曾对此做过报道)。我们向乡政府求助,乡政府告诉我们当地已经不安全,让我们自寻出路另寻安全住地谋生。我们一家人被迫无奈,只有投靠亲戚,通过贷款购买了邻乡普雄镇呷古村村民阿洛约达的一块自留地,进行重建家园。房屋修好后,我去找越西县规建局申办房产证,局里要求地基属地普雄镇开具证明。我去找普雄镇办事人员多次,他们总是唐塞我,不给开证明,最后在我的再三的催促下,找莫须有的借口,说我的房子修在规划区内,不能办理房产证。实际情况是,当地和我家修建在相同位置的很多房屋都办理了房产证,为什么他们和我家的处在同一位置的房屋都可以办,唯独我家就不能办。而且普雄镇从来不给我们看他们的规划图纸,是否是规划区,仅凭他们嘴上说了算。如果是规划区,为什么现在政府又在我家房屋背后修建垃圾房,污染周围群众。垃圾房是否应该建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还是是建在居民住房中间。同时我们居住房屋门前的街道一片狼藉,垃圾满地,雨天地上布满稀泥,走路打滑,无法行走; 热天漫天灰尘,眼睛都睁不开,行人无法行走。试问作为政府的规划区有这么多大问题,却从来没人管理和维护和修建吗?问题的实质是我作为受灾灾民,没钱送礼行贿,镇上就不给我办理,其他不是灾民的建房户,因为有钱送礼,都给办理了房产证。请各位网民行行好给与评判和理论,到底我的诉求是否合理与正当?我家作为四川省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灾民,通过自力更生,自建家园。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管不说,还找莫须有的借口不给办理手续,还百般刁难,试问地方政府公务员是否失职?是否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请广大网民给与关注和监督,并希望上级有关部门派人查处他们的不作为和非法行为,从而让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得到保障和解决。 1 m1 t7 G3 O, B" P&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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