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2日讯(记者 李丹)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印发,并在全成都市范围内推开。改革重点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让企业起名更容易、更有成都地区特色和产业升级特色;二是推行网上自主查询是否重名和网上申报核名,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内资企业网上核名网上核名“无纸化”和进一步的便利化。 亮点1:建立企业名称“负面清单” 据悉,此次改革有多项亮点。关于企业名称的“负面清单”,改革前是没有《企业名称负面清单》,企业对所取名称是否能通过核名缺乏对照标准。 改革后,工商部门制定动态性的《企业名称负面清单》,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授权类。禁止类负面清单,企业名称不得使用;限制类、授权类负面清单,申请人取得批准或授权后,即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 亮点2:放宽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使用限制 改革前,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改革后,以成都市、县(市)作为名称中行政区划的企业,允许其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或组织形式之前,以利企业树立自己的品牌(商号)或突出自己的经营特点。如企业可以取名为“福乐园成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亮点3:放宽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用语 改革前,依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名称中表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在分类标准中的新兴行业难以通过核名。 改革后,允许企业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上没有的,反映企业经营特点或具有成都地方特色的字词,如“虚拟现实科技”、“串串香”等,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用语。如“成都思远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马大姐串串香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亮点4:释放企业名称资源 改革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企业申请更名后的一年内,若其他企业申请使用该企业变更前名称,则不予核准。 改革后,可以缩短企业名称变更限制期限,企业有特殊原因,名称登记后可申请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后,其它申请人在获得该企业同意后,即可申请使用该企业变更前的名称。例如,A企业曾用名“成都飞鸿电器有限公司”,已申请将“成都飞鸿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自己企业的新名称,那么B企业可在获得A企业同意的前提下,申请将A企业的曾用名“成都飞鸿电器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 亮点5:企业自主查询所取的企业名称是否已重名 改革前,企业申请名称核准必须前往各级工商注册窗口进行重名查询。往往所取的名称(或多个名称)因已被同行业类别的企业所使用而无法通过核名,导致企业多次跑路。 改革后,企业可利用互联网方便地通过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成都工商”政务微信及APP等渠道进行企业名称网上无限次自助查询。 亮点6:企业核名网上申报 改革前,企业申请名称核准必须前往各级工商注册窗口领取和填写《企业核名申请表》,并在审核通过后换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改革后,企业通过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APP远程提交网上核名申报后,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在工作网络后台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以系统短信的方式由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向申请人反馈核准结果。随后,申请人即可在利用工商门户网站“网上申报系统”直接打印《企业名称网上核准告知书》,并凭告知书到登记机关窗口换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后续业务。 亮点7:实现网上核名“无纸化”(外商投资企业除外) 改革前,企业需要提供纸质申请材料。 改革后,企业通过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核名申报系统”进行名称申报,无需到登记窗口领取和填写纸质《企业核名申请表》,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无需股东签字或者盖章,但申请人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工商部门推出此项措施,既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16年“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四川省工商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4大试点工作之一,旨在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限制,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以扩大申请人自主权利,便利市场准入,并借助互联网搭建“全天候、无障碍”申报平台;更是通过制定《名称核准负面清单》,支持“双创”,体现“国家中心城市”特征,支持成都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创新,对企业开办的第一步具有重大“破冰”意义。企业为自己取一个叫得响、传得开的“好名字”将不再是难事。该局相关负责人告知,试点工作目前已进入调试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2月),重点是拟定成都市企业名称库清理规则,对原企业名称库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释放企业名称资源,开通政务微信应用和APP应用申报端口,实现企业名称网上申报“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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