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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患者被医师要求掀上衣 旁边站着男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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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5:04: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原标题:青医附院让女患者当众脱衣 旁边站着男实习生
  信网8月26日讯“一个屋子里20多个女的,被要求在一名男医生面前当众掀起上衣,脱掉文胸,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日前,王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5日她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东院)进行乳腺检查时,遇到了在男医生的注视下掀起上衣的尴尬场面,期间她曾向医生提议掀起一半衣服进入诊室中设置的门帘处检查,却遭到了拒绝,这让未婚的王女士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羞愧。对此,青医附院宣传科陈主任表示,医生天职是治病,其行为并不违背医疗规范。
  男医师面前被要求掀起上衣 女患者心里羞愧无比
  王女士是一名27岁的未婚女士,每年都会进行常规体检。8月24日,她在青医附院预约了25日乳腺科著名专家吴大夫的专家号,可没想的是这次检查却让她心里产生了阴影。
  王女士说,坐诊的吴大夫非常有名,25日当天不少病人都在诊室外等待叫号。而叫到她时,她发现诊室里除了吴大夫和10多名患者在内,其中还有一名实习的男医师。
  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她很不适应。“吴大夫让就诊患者当着男医师的面掀起上衣并脱掉文胸检查,不少未婚的女患者因有男士在场都拒绝了,面露难色。”
  随后,王女士提议进入诊室中设置的检查室,单独给吴大夫检查或者换一个角度露少一点,但吴大夫却冷冰冰的回应,“来看病不脱衣服看什么,去边上脱好了再来看病!”
  回想起当时的场景,王女士向信网直言:“就像是没有尊严一样,赤裸裸的站在医生面前。”
  无奈之下,王女士和在场的女患者只能掀起了上衣,但这次就诊经历却让她非常的在意。“以前我也去过其他医院,但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多患者一起进入诊室检查的情况,一般都是在诊室里的帘子内单独给医生检查,但青医作为青岛的大医院,竟然让患者在男医师的面前掀起上衣,再三忽略患者的提议和选择权,这让我心里非常不能接受,更何况现场明明设有检查室,可以避免这样的问题,但医生的做法太让人不舒服了。” 医院:医生只为治病 不违背医疗规范
  对于此事,医院宣传科的陈主任表示,患者可能对乳腺检查存在一些误解。“现在医院里乳腺医生无论是男医生还是女医生,他的本职就是医生,作为医生就不可能回避这些问题。虽然患者心理上可能不大舒服,但医生只是为了检查,就像妇产科也有很多男医生,其天职就是为了给患者看病,并不会存在其他的想法。”
  陈主任还表示,“医学是需要传承的,如果不让实习男医生跟着医师来学习经验,跟着做检查,那么医院又怎样来培养医生呢?医学又怎么样传承?很多患者在面对这种情况确实心理会很不舒服,但医生的行为并不违背医生的操作规程。”
  对于患者质疑曾提议要求进检查室检查被拒一事,陈主任表示将进行调查。“如患者认为医院医生违背了医疗程序或者觉得隐私被侵犯,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反映。”
  市民呼吁医生尊重患者意见
  对于女患者在医院就诊检查时遇到男医生,是否需要遵照医嘱摒弃个人隐私脱衣服检查?是目前社会上极具争议的一件事情。对此,青岛的许多市民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市民任先生表示,“虽然医生的职责是为病人看病,但病人毕竟是医院的顾客。院方应该充分尊重考虑到病人的感受,患者也应该接纳医生的职业,相信医生的职业操守,互相尊重。”
  而另一名青岛市民刘女士则认为医生的做法并不合理。“在女生面前掀起衣服都有点难为情,更何况在场有男医师,还有未婚的女士,我认为医生的做法并不尊重患者的感受,甚至侵犯了隐私。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医生是患者,那可以容忍自己做医学标本来让别人观摩吗?”
  律师:医院不应该强制要求 患者拥有选择权
  对此,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黄鹏举律师认为,医方作为服务者,更应满足患者的权利,有义务对医疗行为作出必要解释和忠告,医院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利。如确实需要脱衣应事先向患者说明检查要求和程序,使患者能够充分选择就医,而不是用粗暴的不当处置行为,给患者造成精神影响。而患者也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继续就医。 “而根据当事人描述的情况,医院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即在教学实习之前,未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根据《执业医师法》第22条第3项规定:“医师应当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而在此事件中,作为教员的主治医生当然应该履行此项义务,而不是要求患者脱衣。”
  另外黄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有关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14条第2款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可见,法律上所称的医师其含义是特定的,实习生显然不具备医师资格,不是法律上所称的医生,主体不适格。况且,实习生在主治医生的指导下参与检查治疗,由于欠缺经验,技术生疏,实际上为患者提供的是一种被打了折扣的医疗服务,可能会对患者的人身安全、健康等造成潜在的危险,这种情况下理应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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