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业主拒交152元车辆临停费 物业锁车不让走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稿子

1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43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8 15:27: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因为152元车辆临时停放费,业主孙先生和小区物业“杠上了”。

5月份,孙先生在小区临时停车位上停了六天车,物业要求他缴纳152元临停费。他觉得太贵不愿交,“我车子停放期间被擦挂,物业不仅不负责,还要我交钱?”双方互不相让,甚至出现业主要开车出小区,被物业拦下锁车的一幕。

业主说

临停费涨了,没缴费遭遇锁车不让出

孙先生是绵阳人,在成都双林南支路一小区有一套住房和一个车位。他平时在绵阳工作,很少到成都来,房子和车位平时都是女儿在用。孙先生称,每次来成都,他都把车停在临时车位上,每天缴费5元。6月10日,孙先生开车走到小区大门时,却被保安拦了下来,“保安让我先交清停车费,才能出小区。”

保安算下来,孙先生需要支付152元停车费。“这么贵?”孙先生并不认可这笔停车费,坚持不缴费,双方争执之下,物业方面干脆拿来一把地锁,就地把他的车子给锁住了。无奈之下,孙先生只得把车子开回地下车库。

1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该小区见到孙先生。他说,他5月8日驾车来成都,到5月14日开车出去办事,保安告诉他停车6天需要交152元临停费。而他则拿出由前任物业出具的停车卡说,以前都是统一收费5元一天。“本来只交30元,新物业刚入住就涨价?152元,涨得也太多了嘛。”

他还说,我的车在小区停放期间车尾被擦挂,物业应当负责,“我问了修车的师傅,修好要四五百,物业不仅不给我修车,还让我交停车费,我肯定不同意。”物业说

停放期间未发生擦挂不交钱别出小区

小区物业主管田先生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物业方面通过调阅监控确认,在5月8日至14日的停放过程中,孙先生的车子并没有被其他车辆擦挂,“到底如何擦挂的,我也不清楚,反正物业方面没有责任。”

他称,孙先生的车子停在小区临停车位上,就应当按照5元/2小时、超出部分每小时1元的标准来缴费,谁也不能例外。孙先生认为,停车费用问题可以商量,但为何要阻碍业主出小区呢?“我房子都在小区里,难道还跑了不成?物业有什么权力不让我开车出小区?”

最后,田先生表示,孙先生必须交清这152元临时停车费用,“如果不交清,就不能出小区。”

律师说

物业无权锁车,是否能阻车需看收费合法性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若物业与业主构成保管合同关系,但业主拒不交纳停车费,物业公司则有权留置业主的车辆,并有权就该车辆优先受偿。

陈杨律师认为,据孙先生所述,他并没有将车辆钥匙、行驶证等交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并不能实际控制车辆,双方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则不存在物业公司合法占有业主车辆的事实。因此,物业无权行使留置权,即无权锁住业主车辆。

但是,若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有法律或合同依据,则物业有权在业主拒交停车费时,阻止业主车辆离开小区。若物业收费无合法依据,则不能阻止业主离开。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智 摄影 刘陈平

" l- m. z6 J7 ?7 k! L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28 15:58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