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徐敏 许鹰)近日,夹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成功为7名当事人追回欠款7万元。 2010年4月,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等7人分别从被执行人黄某某处购买复合肥种植叶烟,但叶烟长成后出现抽不燃、不接火、灰火不好等现象,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约10万元的经济损失。2013年3月,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等7人分别到该院起诉,与被执行人黄某某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约定分两次付清。但被执行人黄某某仅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3万元赔偿款,尚欠7万元赔偿款未付。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黄某某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等7人支付共计7万元赔偿款。但判决书确认的付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黄某某仍拒不履行该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016年3月,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等7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黄某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查,除被执行人黄某某在自家的养殖场喂养了几千只鸡外,未发现黄某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奔赴黄某某的家中,查看其所喂养的鸡的情况,并耐心的对黄某某释法明理,黄某某表示愿意以喂养的鸡作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最终,经执行法官多方努力,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等7人与被执行人黄某某达成以鸡抵债的执行和解协议,挽回了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等7人的损失,得到了当事人的感谢和赞誉。至此,该系列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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